性質嚴重/元大證券前負責人被罰百萬元
證監會通報,元大證券(香港)前負責人員郭哲榮因涉嫌進行違規「對盤交易」及操作秘密賬戶,禁止其重投業界4.5年,並處以罰款100萬元。
違規對盤交易 令妻子獲益
證監會調查發現,在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郭哲榮在擔任元大自營交易員時,以協調交易模式,在元大的自營賬戶與其妻子名下的外部證券賬戶之間,執行了25項恒生指數期權對盤交易。有關對盤交易有利於其妻子的賬戶,但不利元大的賬戶的價格執行,即在損害元大利益的情況下,使其妻子獲得名義利益。此外,證監會認為郭哲榮以在當時的買賣價差以外的價格執行多項對盤交易,此舉可能會干擾到正常定價過程的中立性和客觀性,削弱市場的廉潔穩健。
在同一項調查中,證監會發現郭哲榮向元大隱瞞了他在其妻子的賬戶中擁有的實益權益、其在另一家經紀行2個證券交易賬戶,及他在這些賬戶中進行的個人交易活動,違反了元大的員工交易政策,且多次向元大提交虛假申報,妨礙元大監察其個人交易活動。證監會認為,郭哲榮的行為性質嚴重及屬不誠實之舉,因而令人對他獲發牌的適當人選資格產生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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