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航處回應ICAO新規:每人限帶兩個充電寶登機

【大公報訊】綜合路透社、美聯社報道: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27日正式發布新規,對飛機客艙攜帶充電寶實施更嚴格的全球統一限制,每位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充電寶,且飛行全程禁止使用充電寶充電。

根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聲明,為進一步加強乘客與航空公司的安全,每位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充電寶登機,並禁止在飛行途中(包括起飛、巡航及降落階段)為充電寶充電。此外,機組人員仍可根據飛機的運行需求,繼續攜帶並使用充電寶。新規於3月27日發布當天正式生效。

聲明還說,新規旨在應對新出現的風險,加強旅客和航空公司的安全。新規通過獨立技術評估後,已獲得由36個國家組成的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批准。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共有逾190個成員。

據介紹,無論是為充電寶充電,還是使用充電寶為手機充電,充電寶內的鋰電池在運作過程中都會產生熱量。鋰電池在高空低壓、密閉環境以及可能無法及時散熱的情況下,更容易出現電池過熱和「熱失控」問題,會引發起火甚至爆炸。專家指出,若乘客攜帶多個充電寶,一旦其中一個出現問題,可能會引發連鎖反應,為應急處置帶來挑戰。

香港民航處於28日向在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航空公司發出通告,更新相關要求及規管,每名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外置充電器上機,而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為外置充電器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