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居民返家執拾 可帶搬運工上樓
【大公報訊】記者王亞毛報道:特區政府前日宣布,宏福苑火災七幢受影響樓宇的居民可於下月20日起分批返回單位執拾物品,宏福苑火災「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組長、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昨日表示,部分嚴重受損的單位同一時間只限一人進入,但允許四人同行上樓,並指原則上居民不可多次往返單位搬運物品。就有居民離世的單位,當局預計家屬可能會進行悼念儀式,強調不能生火或燃點香燭化寶等。
根據政府安排,此次七幢受影響大廈的居民分批返回單位時,將因應不同單位的損毀情況,容許最多四人同行上樓單位,最長逗留三小時。卓永興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每戶四人同時上樓,即等於有12小時收拾財物的時間,相信居民告別單位不用花太多時間,且居民對單位內財物和珍貴物品的位置都「心中有數」,因此認為時間應足夠。
悼念儀式不能生火化寶
就17組樓上樓下單位、樓下單位受損嚴重而影響樓上單位地板承載力,卓永興表示,到時有關單位同一時間只允許一人進入,但可允許四人一同上樓,居民可輪流進入。至於涉及有親人離世的單位,當局已預計會有家屬將進行悼念儀式,但強調不能生火、點燃香燭及化寶等。
卓永興稱,陪同居民上樓的人士,不一定要原本在有關單位居住,故居民可帶同搬運工人或親友上樓。他稱,原則上同一單位的四人要在警員陪同下同進同出,不允許居民多次往返單位搬走物品,但對於低層單位居民,現場可能會作酌情處理。
卓永興提到,住戶返回單位前,會有社署人員播放短片並提供心理輔導,亦會有社工逐戶陪伴罹難者家屬上樓,同時大廈每隔數層會有駐樓專隊,包括社工、臨床心理學家等作支援。
居民:輔導助減心理壓力
按照政府安排,宏道閣將於4月26至28日開放讓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物品,宏道閣住戶陳女士昨日向大公報記者表示,已計劃列出物品清單及存放位置,準備只帶走有紀念價值的物品,包括子女的畢業證書、家庭合照及父母舊相,以及樓契等重要文件,「對我們來說,樣樣物品都有價值,但無辦法只能揀最有價值的帶走。」
居住在十多樓的陳女士已年過七旬,她坦言需視乎屆時身體狀況,再決定是否親自返回單位,若行動不便,只好委託年輕親友代勞。她回憶,當日火勢從底燒至頂,猜測廚房已被燒毀,雪櫃等家電即使未燒壞,也不宜再開啟,客廳和其他房間狀況則需實地查看,「希望政府能給予多一次返屋機會,方便大家彌補遺漏。」
對於政府將提供心理輔導,陳女士認為,這安排十分貼心和正確,因部分受影響居民尚未走出災難陰影,「我知道有些人確實未必能看得開,回到單位更難免觸景生情」,她認為事前的心理建設和輔導,有助減輕返屋後的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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