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集/不容渾水摸魚
日前一名宏福苑前法團管委會成員聲稱獲得逾500戶居民聯署支持,要求政府將「原地重建」列為首選方案,並要求召開業主大會。但被大公報踢爆其可疑背景,令人質疑其頻頻「搞事」乃是別有用心,甚至是「軟對抗」。民政事務總署昨日嚴正指出,已將對其相關投訴轉交執法部門及法定機構跟進調查。
宏福苑善後工作是特區政府的重中之重,在一家一戶收集居民意見後,提出了多個長遠安置方案,其中以購買業權、樓換樓、異地重建最具可行性。原地重建也是選項之一,但支持者不足一成。道理很簡單,原地重建至少要10年,絕大多數居民等不及;火災造成嚴重傷亡,迴避「傷心地」是人之常情;就市場價值而言,原地重建樓宇難免大打折扣。
這就難怪,關鍵時候,突然有宏福苑前法團成員要求原地重建、並聲稱獲得逾500戶居民簽名支持,便引起廣泛質疑。大公報日前刊出調查報道,提出三大疑點:一是所謂聯署毋須任何住戶證明,任何人都可以無限量填寫,「水分」很大;二是此人曾在將軍澳某屋苑出任法團成員,經常發起聯署,被街坊指為「搞事慣犯」;其三,此人在多個屋苑出任法團成員,「熱衷」法團事務,儼然「職業委員」,且名下有工程公司,涉嫌與區內「搵食集團」人士相熟,在工程及屋苑管理的公開招標中做出種種惹人側目的行為。
競委會與廉署早前破獲兩個圍標集團,其操控招標手法多多,包括成立多間外圍公司掩護中標公司,及一早在業主管理組織中安插自己的人手,在工程招標時充作內應。也有立法會議員指出,圍標集團侵蝕業委會或法團,從而謀取利益,當中涉及貪污等犯罪行為,包括冒認業主簽名搞假授權。
事件中所謂的聯署,「水」有多深、是維護業主利益還是另有所圖,希望執法部門盡早查個水落石出。長遠而言,收緊業主立案法團的成立標準、加強申報、防止滲透,更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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