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擬修章 加強管理體育總會權力

【大公報訊】為了加強香港體育總會的管治情況,港協暨奧委會在2024年11月要求旗下的體育總會於今年年底或之前,因應實際運作情況,落實執行《機構管治守則》,並將於2027年年初按體育總會執行《守則》的實際情況,向機構管治水平達標的體育總會發出確認證書。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向立法會呈交的文件顯示,截至今年3月31日,有39個體育總會(約46%)已經符合八成或以上的「核心管治能力指標」。港協會繼續跟進各體育總會的進度。

根據呈交予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港協預計於2027年年初總結各體育總會執行《守則》的情況,並向機構管治水平達標的體育總會發出確認證書。持續提升機構管治水平將是體育總會的長期目標和方向。港協會設立機制,每年檢視體育總會的管治水平,並按結果發出該年度的確認證書。據了解,如果總會未能提供認證,將會影響康文署的資助撥款。

過去一年多,港協一直積極監督和指導各體育總會,以確保他們採取實際行動,提速符合各管治水平指標。

港協為強化監管角色,正草擬《章程細則》的修訂,包括賦予港協處理與體育總會相關的投訴,以及出現管制問題時,港協在情況嚴重下,有權指派觀察員參與涉事總會的董事會,甚至接管該總會,預計修訂工作在今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