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完善漁業產業鏈 落實惠台新措
大陸方面日前公布十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涉及赴台(本島)個人遊、台灣農漁產品拓展大陸銷售渠道等方面,其中第五、六項聚焦台灣農漁業發展,明確便利台灣農漁產品輸入大陸,完善涉台漁業准入管理。作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福建多年來先行先試,在便利台灣漁民、深化兩岸漁業合作融合發展中已探索出成功的路徑和經驗。
大公報記者從福建省相關部門了解到,在對接台灣遠洋漁船靠泊及漁獲上岸方面,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具備台灣遠洋漁船停泊、台灣漁獲水產品上岸條件;福建已形成可承載台灣漁船停靠、補給、交易的成熟網絡和產業鏈,讓台灣漁船「進得來、停得下、卸得快、賣得好」。\大公報記者 何德花福州報道
福建作為對台前沿,與台灣地緣相近、業緣相親、漁緣相連,早已把便利台灣漁民、深化漁業合作作為融合發展重中之重。此次新政發布,福建既有成熟實踐可承接,又有創新舉措快落地,把「政策利好」轉化為「台胞實惠」。
此番新政「便利台灣漁船靠泊、漁獲上岸銷售」是最受台灣基層漁民關注的新政亮點。福建早已先行布局,持續完善台灣船舶靠泊與臨時停泊點建設。據福建省相關部門介紹,依託廈門高崎閩台中心漁港、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母港等核心載體,福建已形成可承載台灣漁船停靠、補給、交易的成熟網絡。金門、馬祖同胞多次實地調研閩台中心漁港,對兩岸漁業直通模式高度認可。下一步,福建將加快專用泊位、配套冷鏈、交易市場建設,讓台灣漁船「進得來、停得下、卸得快、賣得好」,真正實現海上直通、漁港直達、市場直連。
值得一提的是,已具備條件作為台灣遠洋漁船停泊、台灣漁獲水產品進口口岸的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國際水產品交易中心項目正在密鑼緊鼓建設中。截至目前,啟航大道、核心區出海便道、3000噸供水工程、漁船臨時停泊點護岸工程等21個項目已完成,配套工程加緊施工中,一條集遠洋捕撈、冷鏈物流、精深加工、交易貿易於一體的完整產業鏈正加速成型。
漁業台企獲同等待遇
另外,此番新政中強調保障台灣農漁民權益,福建早已落地多項突破性舉措。據福建省相關部門介紹,福建沿海各地都已有惠及台漁業者的相關政策。在平潭綜合實驗區,明確台胞台企在漁船買賣、證書辦理、漁業捕撈等方面享有與大陸居民同等權利,創新「同窗服務、即辦即通」,台灣漁業船員憑居住證即可從業,徹底打通資格採信壁壘;寧德推出「寧台漁業融合七條措施」,覆蓋種業、養殖、保費、技術、加工、交流、保護全鏈條,台企可直接申領養殖補助。在省級層面,福建還設立漁業保險專屬優惠,台資企業投保保費直降5%,綠色技術再降5%,無理賠續保最高優惠20%,為台灣漁民在閩發展築牢風險保障,以政策兜底、權益保障、服務貼心落實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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