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政府治理水平邁上新台階

【大公報訊】記者李千泓報道: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列出「部門首長責任制」的細節要點。多位立法會議員對此表示支持,認為制度落實將有助形成層層負責、環環相扣的管理閉環,推動特區政府治理水平邁上新台階。

形成層層負責管理閉環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林琳指出,部門首長作為部門運作的核心掌舵人,其管理能力與責任意識直接影響公共服務成效。責任制明確界定部門首長的核心職責,要求建立「以結果為目標、以民為本」的部門文化,全面掌握各項服務運作,並健全授權與監督機制。林琳指出,此舉有助扭轉過去「重執行、輕管理」的局面,使各級管理層能真正承擔責任,形成層層負責、環環相扣的管理閉環,從源頭防範工作失誤,提升服務效率。

林琳強調,責任制不僅是完善公務員治理的關鍵舉措,也回應社會對高效問責政府的期待,同時契合公務員隊伍自我提升需求。林琳表示,期望政府盡快完成《調查規例》立法程序,細化執行細則,加強政策宣講,確保全體公務員充分理解並積極配合制度落實。

權責清晰 掃除監督盲區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委員吳英鵬表示,改革核心在於構建權責清晰、監督有力的問責機制,特別是新增的「第二級調查」制度,直擊過去治理中權責不對等、監督盲區的問題。改革採取「先訂立、後審議」的節奏,並配套「避席機制」,兼顧效率與程序正義。新規例還明確調查後續處理路徑,對不合作者可啟動紀律處分,對表現持續欠佳者依法按《公務員(管理)命令》安排退休,既震懾失職行為,也保護敬業公務員的權益。

吳英鵬強調,公務員是特區治理的骨幹力量,其履職效能直接關乎市民福祉與香港形象。此次改革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有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並為香港鞏固良政善治、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