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掠奪中國文物 有望更快「回家」
170比0!法國國民議會近日「罕見地」全票通過一項法案,決定簡化法國在殖民時期掠奪所得文物的返還程序。此前,法國返還文物必須通過專項立法逐一推進,而新法案的通過意味着未來無需立法,通過行政令即可推進返還程序。法案將在國會最終形式表決後由總統馬克龍簽署並頒布。
有專家指出,法案的通過,使得圓明園文物、敦煌文書等長期懸案,首次獲得官方追索通道,可援引法國國內法進行權利主張,不再是過去「外交協商、輿論施壓」的單一模式。\大公報記者 江鑫嫻北京報道
據法新社報道,今次通過的《關於歸還因非法佔有而被剝奪的國家文化財產的法案》使法國告別了此前歸還文物「一事一議」的低效模式,允許政府通過行政命令的形式授權歸還文物,無需每次都經過議會審批。新法案適用於1815年6月至1972年4月期間法國掠奪的藝術品和文物。專家分析稱,這意味着從非洲多國文物,到中國圓明園流失文物、敦煌藏經洞文書,均被納入潛在範圍。
法政府須公布涉嫌掠奪文物清單
此外,法案相關條款還要求法國政府每年公布涉嫌非法獲取的文物清單,以便文物追索國更好地掌握信息。
據悉,這是法國自19世紀確立公共館藏文物「不可轉讓」原則以來,首次以專門立法形式,打破延續上百年的文物歸還法律壁壘。不過,該法案仍需經過國民議會與參議院達成一致後方可最終生效。
不過,法案在制度上還設有不少「關口」。其中,歸還要求誰能提?只有國家,博物館、部族、個人都不算主體。審批程序要過兩道關:先由雙邊科學委員會評估,再由法國文化財產歸還委員會拍板。軍事戰利品、檔案材料和部分考古成果等被排除。
長期以來,流失文物無法「回家」,一直是個公認的國際難題。關鍵原因在於,現有國際規則「管不到過去」。據中國文物學會統計,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超過1000萬件中國文物流失到歐美、日本和東南亞等國家及地區,其中國家一、二級文物達100餘萬件。據公開資料,法國收藏着大量中國文物,其中一些圓明園文物、敦煌文獻等,源自殖民時期的掠奪,成為中國文物流失的直接見證。
專家:將對日英等國形成壓力
對中國而言,「最新法案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三點。」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研究員李慶明在接受內地媒體訪問時指出,制度上,它使得圓明園文物、敦煌文書等長期懸案,首次獲得官方追索通道,可援引法國國內法進行權利主張,不再是過去「外交協商、輿論施壓」的單一模式。話語上,法國議員公開提到「歸還中國」,為中國提供了道義和輿論籌碼。中方可據此要求法國政府將承諾轉化為具體案件,形成「法律─外交」聯動壓力。
國際上,李慶明表示,作為文化大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法國的立法行動,對日本、英國等持保守立場國家形成壓力和外溢效應;也為中國推動多邊文物歸還機制提供先例支持。「總體而言,機會窗口已經打開,但並不意味着正義會自動實現。」李慶明提醒稱,文物要真正「回家」,還得在科學溯源、法律論證和外交談判三條線上同時發力,把法國的承諾一件件變成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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