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今率逾20常秘等官員赴京研習

【大公報訊】記者義昊報道: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將率領超過20位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前往北京和成都,參加研修課程並進行考察。這是2023年後,特區政府再安排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到內地學習、研修和考察。此行目的是加深他們對國家的重大政策及發展戰略的了解,並促進兩地官員的工作聯繫和交流。

部門首長責任制不涵蓋常秘

研修及訪問團抵京後會在國家行政學院學習,並會拜訪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之後於4月22日轉往成都考察。

另外,楊何蓓茵就政府計劃推出「部門首長責任制」進一步解說。她指相關機制的目的是促使部門,尤其是部門首長及高層同事做好部門日常管理,包括人事、資源等,或者部門首長知道部門不同工作範疇的表現、去監督,這些都是日常部門首長和其團隊同事管理。常秘在決策局輔助局長制定、推行政策,非常少牽涉部門前線的日常管理,所以「部門首長責任制」的定義不包括常秘,但教育局和房屋局兩位常任秘書長兼任部門首長的情況除外。

她指出,如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常秘牽涉在內,或發現問題的發生常秘有責任,調查小組也是會調查的,強調要清晰指出哪位有責任,所以不能簡單地說完全與常秘沒有關係。

對於高級公務員如果犯大錯卻不具體說明後果,例如警告、譴責甚至革職,是否真正可以做到問責?楊何蓓茵說,懲罰會由常設的公務員紀律機制或者工作評核機制去處理。紀律機制內的懲罰一直存在,由最簡單、最輕微的口頭警告,以至最嚴重的革職,也會繼續採用。調查小組是調查後會交由紀律機制處理。

對於「部門首長責任制」不設追溯期問題,楊何蓓茵表示,不設追溯期是因為若有事情發生、有大問題發生,政府會沿用現時做法,即交由高級公務員立刻調查。考慮到立法需要時間,不會等到法例生效後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