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聽證會/前法團成員認未有效核實授權票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日(20日)舉行第15場聽證會,亦是第三輪聽證會的首場。委員會傳召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作供,圍繞授權票制度、消防系統停用及發泡膠封窗等關鍵問題展開質詢。江祥發在會上承認多項監管缺失,包括新舊管委會均未實質改善授權票問題、對消防系統專業知識不足,以及未就發泡膠物料向政府部門查詢。
聽證會上,江祥發被問及參選法團委員的過程。他說,自己能夠成功當選,是獲得舊管委會委員引薦,才能以逾900票高票當選。他進入新一屆管委會後,並無額外措施核實授權票,僅盡量鼓勵街坊參與事務及親身投票,認為核實責任在於物業管理公司。
不知維修水缸時停消防栓
江祥發又承認,對於消防系統的運作及維修安排認知有限。他指當時管委會「大家忙返工,都係交顧問處理」,以為顧問會有合適安排,完全依賴顧問公司的專業意見。他雖然知道維修消防水缸期間會停用消防系統,但並不知道同時會停用消防栓及喉轆,僅知悉管理公司表示會在相關樓層加設滅火筒。
就宏福苑大維修使用發泡膠封窗的問題,江祥發承認從未向消防處或屋宇署等政府部門查詢物料是否合規。他供稱,工程顧問鴻毅起初認為發泡膠風險較大,但其後立場「急轉彎」,改稱屬臨時裝置,並指業界慣常使用。江祥發曾嘗試向承建商爭取改用阻燃性較高的物料,但宏業以施工安排為由拒絕,最終繼續使用發泡膠。
江祥發在總結時自稱「已盡全力」,又建議政府未來考慮引入專業團隊或獨立顧問協助業主,因承建商與顧問往往屬於同一「團夥」,居民難以應付。\大公報記者 蘇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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