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牛山/「刷」小說\喬 苓
在一些讀者與批評家眼中,長篇小說代表一個作家的最高水準,長篇寫得好,才是會寫小說。但也有人認為,短篇小說才是寫作難度最高的體裁,存世的偉大短篇如此之少,就是明證。
作家莫言近日推出新書《人吶》,收錄的八十一篇小說都是精悍之作,最短的七十一個字,其他多數在百字之間,最長的兩三篇也剛過萬字。莫言在推介這部小說集時稱,寫短小說,並不意味着自己寫不動長小說或不再寫長小說了,長小說、短小說、超短小說都是小說,寫好了都好看,寫不好都不好看。
有一些數百字的短小說,信息量與能量確實比一部數十萬字但寫得不怎麼樣的長小說還要大。據說,海明威曾用僅僅六個英文詞「For sale: baby shoes, never worn」(待售:嬰兒鞋,未穿),寫出了一篇世界上最短但完整而感人的小說。看過一篇叫《回聲》的中文短篇,也是不到百字,寫一個人對着山谷大喊:「我恨你!」回聲一遍遍傳來。許久,他輕聲說:「我愛你。」山谷卻一片安靜。類似的短小說,沒有把故事寫滿,不把道理說盡,卻給讀者留下了足夠的想像空間。
《人吶》裏,寫到了如何把一頭老驢裝扮成年輕驢的民間手段,也揭露慈顏之下未必仁心的複雜人性,闡釋了一句好話重千斤等哲理,雖然簡短,但都是有頭有尾的故事。
莫言說,和許多網友一樣,他也喜歡在手機上刷短視頻,希望創作的短篇小說讀起來能像刷短視頻那樣吸引人。
這八十一篇小說合計有十一萬字左右,已接近一部常規長篇的篇幅。筆者讀的是《人吶》電子書,乘坐地鐵時兩分鐘經過一站地,一站正好讀一篇,在餐館吃飯等待上菜的一刻鐘裏,也能讀個六七篇。這樣不到三天,竟然就把一部小說集湊空「刷」完了。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