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港觀瀾/情理兼備解宏志閣困局 七成半門檻顯尊重與承擔\董光羽
政府早前向大埔宏福苑七幢受災樓宇提出情理兼備的收購方案,協助受災業主重獲新居過正常生活。至於沒有被波及的宏志閣,在必須尊重私有產權的前提下,當時未被納入收購範圍。隨後,房屋局「解說專隊」成功接觸逾九成宏志閣業主,當中有77%初步表示希望將業權售予政府,特區政府掌握意願後昨日正式宣布,若有四分之三(即75%)或以上宏志閣業主在限期前接受收購,適用於宏福苑其餘七幢的收購方案亦會開放予宏志閣。今次的安排,充分平衡了對私有產權和業主意願的尊重,是特區政府施政「以情為先」和打破桎梏的另一次具體展現。
業主有充足時間考慮政府方案
政府今次為宏志閣提出的後續安排,是至少75%業主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認將業權售予政府的意向,好讓原本適用於其餘七幢受災樓宇的收購方案同時開放予宏志閣。這個門檻是經過研判,確保政府收購具備足夠的民意授權與合理性;宏志閣的情況與其餘七幢不同,政府必須審慎行事,透過設定明確的共識比例,避免了只有零星收回單位所衍生的種種問題,確保在大多數業主自願出售的情況下,政府才會開始介入,讓業主自己選擇未來。
必須強調的是,政府早前公布的收購方案,條件已屬非常優厚: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地價單位的收購價為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地價單位則為每平方呎10500元。相比起火災前宏福苑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約6000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約8000元,政府的收購價較市價高出30%;此外,方案還提供多元選項,包括現金收購、透過「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樓換樓安排,以及出售後兩年內享有綠表資格等,是一套既保障業主財產價值,又提供安居出路的完整方案。測量師學會的專家早已指出,收購價足以讓業主在同區購入面積相若的資助出售單位。
修葺工程複雜 年內難以完成
另一點值得宏志閣業主注意的是,雖然該廈結構未受火災直接破壞,但其實際居住條件遠非理想。資料顯示,該廈約三分之二外牆尚未鋪砌紙皮石,加上需要開闢緊急車輛通道、重修消防系統、中央石油氣、水電等設施,整體工程最少需時九個月,而由於涉及法律程序、採購及保險安排等,今年內完成所有工程的機會可說極微。換言之,即使業主選擇遷回,也將面對漫長的施工期,居住環境持續受影響。
宏志閣確已不再適合居住
再者,專家早前已分析,宏志閣獨立存在,將衍生大量難以解決的法律與管理問題。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前會長鄭玉琴指出,宏福苑屬於單一地契及統一大廈公契範圍,公用部分、土地權益與管理責任不可分割,若宏志閣單獨保留,業主必須自行處理地契及公契修訂、另聘管理公司,並承擔高昂的維修費與大幅上升的管理費。更嚴重的是,現行法律框架下,既無法清晰界定宏志閣是否須分擔整體公用部分的維修費用,亦無法讓其單獨豁免。即使政府嘗試透過立法分割地契,仍需面對公契修改與業主同意等重重難關;也就是說,宏志閣繼續保留居住,在法律、管理、財政上都幾乎不可行。
居民不願重返傷心地
不過說到底,宏志閣業主們對出售業權與否,始終最有發言權。宏志閣業主陳先生接受傳媒訪問時直言,災後大維修工程停滯,重新入住需重組法團,聘請承建商重啟維修,「一邊捱噪音,還又要封窗。」除了大維修費用,業主還需承擔單幢大廈管理費,縱使補地價後單位也會因曾受災而難以出租或出售。
另一名宏志閣業主王太透露,自己災後時常做噩夢,不敢返回宏志閣,直言已沒辦法遷回,又引述很多長者對災場有忌諱。她續指,宏志閣已沒有市場價值,單位已屬「負資產」,強調不希望將「爛攤子」留給未成年女兒。這些業主的心聲反映出,對居民而言,繼續留在宏志閣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回家」,而是陷入另一場無止境的困局。
除了宏志閣的收購安排,政府亦公布5月13日至17日共五天分批讓宏志閣居民再次返回單位執拾,執筆之時,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亦確認,另外七幢受災大廈的業主都有第二次上樓的安排。宏福苑火災的各項善後工作,充分顯示特區政府「以情為先」的施政溫度,特別是宏志閣的收購安排,既沒有強迫任何業主,也沒有放棄應有的支援責任,如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所言,稱得上是「你情我願」。對於宏志閣業主而言,接受收購不僅是經濟和現實上最理性的選擇,也是情感上讓生活重回正軌的最優安排;筆者衷心呼籲宏志閣業主積極響應,在6月30日前簽署接受收購信件,為自己和家人重塑一個穩定、安心、可預期的未來。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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