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善後/宏志閣倘75%業主同意 將納政府收購
回應居民訴求,政府昨日宣布,宏福苑宏志閣倘有75%業主在6月底前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政府早前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一併開放給宏志閣業主,收購安排與其餘七幢大廈基本一致,總收購成本約為10億元。房屋局解說專隊今日起會再度接觸宏志閣業主,解說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的內容細節。
有宏志閣居民表示,滿意政府收購業權的安排,冀以「樓換樓」方式選擇新的資助出售房屋,盡早搬入長遠穩定居所。多名立法會議員表示,政府收購宏志閣業權的安排,體現關懷居民、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楊嘯川
政府2月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收購業權方案並不包括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事隔兩個月,房屋局解說專隊已接觸99%宏志閣業主,當中約77%初步表示希望參與政府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業權售予政府。因應宏志閣業主對加入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的意見有高度共識,政府昨日宣布,在6月30日或之前,若有不少於四分之三、即75%的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認將其業權售予政府,現時適用於宏福苑A至G座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開放予宏志閣業主。
77%業主初步有意向出售
宏志閣收購安排將與之前七幢樓宇的方案基本一致,包括準備同樣以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收購宏志閣單位。宏志閣共有248個單位,估計總收購成本約10億元,政府會適時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額外撥款。
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的宏志閣業主,可第一批優先在特設銷售計劃下揀樓;若未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須於8月31日或之前簽署。政府會安排接受收購的宏志閣業主,在10月15日或之前簽署相關買賣協議。有關協議會加入附帶條款,若最終少於四分三簽署,政府有權不再繼續有關收購。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昨日見傳媒時表示,雖然宏志閣未被大火燒毀,但不少業主有種種憂慮,包括要處理地契及大廈公契的修訂,亦要承擔相對高昂的維修費,以及可能大幅上升的管理費等。另外,不少業主反映火災後有心理陰影,亦擔心物業價值有所減損,買賣手續將面對難以克服的困難;宏志閣修葺工程複雜程度亦超乎預期。政府明白宏志閣業主的訴求,亦體諒他們面對的困難,不過仍要考慮到小心衡量公共資源、實際操作、可行性等。
被問及為何設定75%的門檻,黃偉綸表示,政府已參考「解說專隊」接觸業主時的情況,指四分之三是相當高度的共識,有一定合理性。被問到若有業主堅持不出售業權如何處理,黃偉綸說,由於現有法例都不適用於強制收回宏志閣業權,政府不排除稍後階段需要通過立法方式、特別立一條法例收回餘下業權,但強調現階段專注於「你情我願」的收購建議,政府提出收購價亦遠高於宏福苑火災前的估價。
居民:希望盡快落實收購安排
宏志閣居民蔡先生向《大公報》表示,現時暫住的過渡屋缺乏家的感覺,最希望政府能盡快落實收購業權安排,讓他能盡快上樓,擁有長遠居所。他傾向以「樓換樓」方式選擇啟德啟陽苑或九龍灣盛緻苑的單位。
宏志閣居民易先生向《大公報》表示,宏福苑大火的經歷讓他產生嚴重心理陰影,不願再搬回單位,政府現時提出的收購價可以接受,期望以「樓換樓」方式盡早上樓。他又指出,很多宏志閣居民都渴望政府收購業權,自己會選擇第一時間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測量師學會會長溫偉明認為,政府劃一收購定價公平合理,符合區內市場實況。他解釋,政府參考同區二手居屋、新建居屋行情,訂定每呎收購價八千至一萬零五百元,屬區內樓價合理至偏高水平,定價切實客觀。溫偉明補充,宏志閣樓宇結構雖未受大火破壞,但屋苑電線、煤氣喉等共用公共設施或有受損,全面檢測及維修將牽涉龐大開支。對於屋苑用地日後規劃,溫偉明建議,政府若全面收回土地業權,可改建公園、社區配套等公共設施,既可作為事件紀念、提醒大眾注重防火安全,亦能優化地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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