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煙小錦囊
香港禁煙措施
•不得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電子煙、加熱煙、草本煙),包括個人攜帶入境
•禁止在公共地方管有、吸食或使用另類煙,違者罰款3000元
•旅客如攜帶超逾免稅數量(19支香煙或1支雪茄*或25克其他製成煙草)的煙草入境,應使用紅色通道向海關申報
•買賣私煙同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法例亦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任何吸煙產品,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法定禁煙區涵蓋範圍
•公共交通工具
•室內:公眾地方、食肆、商場酒吧等
•室內及室外:電影院、自動扶手電梯、幼兒中心、醫院學校等
•幼兒中心、醫院、學校、院舍、指定診所或健康中心等出入口外三米
以下情況禁煙:
•輪候登上公共交通工具
•在巴士站候車亭或其他等車的劃定區域內逗留
•輪候進入博物館體育場、主題樂園等
資料來源: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

字號: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