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男生涉製炸藥被捕
【大公報訊】記者姚棠報道:一名12歲男童本周一(3日)試圖在將軍澳橋底製造炸藥,更將相關影片發布於社交平台,警方翌日接獲市民舉報,隨後在將軍澳區以「企圖製造炸藥」將男童拘捕。據了解,男童在網上搜尋製造爆炸品資料疑自學製造炸藥,原材料從家中廚房獲得,是否有同夥及遭人教唆,仍然有待調查。
網上發布片段 警查有否同夥
涉案男童是一名中學一年級學生,他在社交平台公開發布,在一個天橋底空地,進行化學實驗的片段,公然宣稱製作炸彈,其間沒有穿着任何防護衣物。警方在行動中,檢獲少量白色粉末,是男童聲稱成功製成的炸藥,以及相關化學物質、電腦、手機、一小樽液體、防毒面具等。
涉案男童截至昨午仍然被扣查,案件已交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跟進,將繼續調查其犯案動機、是否有同夥,和是否遭人教唆等。據了解,警方初步調查發現,化學實驗所用材料,涉及醋和碳酸氫鈉,均從家中廚房獲得。消息透露,男童曾經在網上搜尋關於製造爆炸品的資料,相信是自學製造炸藥。
男童企圖製造炸藥的地點,位於清水灣半島對出的天橋底,昨日現場所見,空地上懷疑事發位置,有一個凹陷位置。有住在附近的學生表示,近日沒有發現異常;有居民認為製造炸藥十分危險,因為炸藥隨時爆炸,導致事主及其他人受傷。
警方署理總督察蔡定光表示,製造炸藥不論成功與否、數量多少或威力大小,也是一件非常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5條,任何人製造爆炸品,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14年;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4條,任何人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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