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特朗普10%全球關稅無效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7日公布裁決,認定特朗普政府在今年2月份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徵收10%全球進口關稅的法律依據不成立。法院還命令政府連本帶利退還相關進口商已繳納的關稅。美媒指,法院判決再次對特朗普政府的關稅政策造成打擊。不過,特朗普已着手採取行動,可能通過「301調查」等方式,繼續徵收關稅。
【大公報訊】5月7日,位於曼哈頓的美國國際貿易法院3名法官,以2比1的投票結果,裁定總統特朗普2月援引第122條,對幾乎所有國家的進口商品徵收10%的法律依據不成立。特朗普以「美國存在巨大貿易逆差」為由,為其全球徵收10%關稅措施辯護。但是,根據第122條,只有當美國出現「巨額且嚴重的國際貿易赤字」時才能徵收關稅,法院認為,這與當局宣稱的「貿易逆差」不相同。法院判決,全球關稅已明顯超出總統行政權限範圍,在法理上站不住腳,關稅須撤回。
這是特朗普政府的核心關稅政策再次被法院駁回。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加徵「對等關稅」和「芬太尼稅」逾權,構成違憲。同一天稍後,特朗普宣布依據第122條,「對所有國家徵收10%的全球關稅」,為期150天,原定於7月24日到期。
美國24個州政府和兩家美國企業先後在3月5日和9日就特朗普政府加徵的全球進口關稅提起訴訟,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對這兩起相關案件進行合併審理。
特朗普:將採取其他方式徵收
值得注意的是,國際貿易法院的關稅判決,目前僅立即適用於向特朗普政府提起訴訟的兩家美國企業和華盛頓州。法庭認為,其他州因為未有提交有力證據證明全球關稅對其直接傷害,所以不具備訴訟資格。
興訟兩家企業分別是香料公司Burlap & Barrel與玩具公司Basic Fun,分別需要為進口商品繳納6萬美元(約合47萬港元)和69萬美元(約合540萬港元)的關稅。法院已下令,特朗普政府需在五日內退還已繳納的稅款。
分析指出,雖然判決的適用範圍有限,但開啟一扇大門,未來可能出現更多撤銷關稅的訴訟。美國小型企業組成聯盟「我們支付關稅」所提供的數據顯示,單是3月份,美國海關依據第122條徵收的關稅約為80億美元(624億港幣)。該聯盟總幹事安東尼說:「裁決對於被這些非法稅收壓垮的小企業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白宮暫時未表示是否會提出上訴,外界預期可能再次訴至最高法院。特朗普8日回應稱,對最新裁決不感意外,宣稱總能找到其他方式加徵關稅。美國貿易代表格里爾已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發起了多項針對「不公平貿易行為」調查,預計可對貿易夥伴徵收新的關稅,相關調查將在7月底完成。與第122條不同,根據「301調查」結果所徵收的關稅可實施4年,且稅率沒有上限。
關稅退回成難題 美小企業主崩潰
就在最新關稅裁決出爐之際,貿易法院正着手處理退款事宜,商討如何退還先前被最高法院裁定無效的逾1660億美元(約合1.3萬億港元)關稅。但原本期待退稅的美國小企業主卻發現,實際能拿到退款的門檻極高,甚至根本拿不回來,形成政策落差。
據報道,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雖已依命令建立退稅系統,但制度設計僅限「登記進口商」可提出申請,導致大量未直接進口商品、卻實際承擔關稅成本的小企業,被排除在外。
即使符合資格的進口商,退稅流程本身也相當繁瑣。資料顯示,僅不到五分之一的進口商完成接收退款所需的電子支付系統註冊。除了制度限制,企業還面臨來自政治層面的壓力。特朗普4月在接受財經媒體CNBC訪問時曾公開表示,主動放棄退稅的企業「十分明智」,並暗示會記住企業的選擇。另有企業提到,即使成功取得退稅,也未必會反映在商品價格上,最後還是由消費者買單。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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