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聽證會/民政總署:曾四度提醒法團開業主大會

【大公報訊】記者姚高報道: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日(8日)舉行第24場聽證會,亦是第四輪聽證會的最後一場會議,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易志宏及時任房屋局獨立審查組總監劉輔國出席作供。

易志宏2022年加入民政總署,出任副署長,負責制定、執行大廈管理政策等工作,亦出任市建局非執董。易志宏回應署方曾就宏福苑法團爭議收到多宗投訴事件,指2024年2月及7月均有約5%宏福苑業主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而時任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未按時開會,署方已跟進處理,4次發出信件提醒法團開會。

易志宏表示,署方權力有限,若法團主席在收到提醒後仍不開會,在現行制度下業主要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命令。易志宏提到,署方做公共政策首要考慮公眾利益,同時也尊重私人業權,以做好平衡,因此,就屋苑業主及法團有糾紛時很難直接介入,主要是協調雙方做好大廈管理工作。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指出,如何幫助協調、解決私人屋苑的居民意見十分棘手,一方面業主未必可處理屋苑事務,另一方面政府介入權力有限,提議當局檢討業主立案法團制度,考慮與不同機構合作提供房屋管理專業服務。易志宏對此表示同意,指署方已經和發展局、市建局商討,亦正尋求建築業界專業意見。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委員歐陽伯權表示,了解到政府目前在思考有關優化方案,要避免過程中「遊花園」,因為許多市民不了解政府架構,建議政府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前ICU總監﹕與屋宇署溝通欠佳

劉輔國於2022年7月出任ICU總監,現已卸任,宏福苑大維修及火災都在其任期內發生。被問及ICU是否不只跟隨屋宇署政策,而是也要自行制定政策?劉輔國回應稱「不太同意」,他以宏福苑為例,指已出售的居屋與私人物業無異,須跟隨屋宇署政策、按既有法例規管,但ICU會針對個案向屋宇署反映改善空間,承認ICU負責宏福苑等居屋的樓宇管控措施,有主體責任確保有關工程安全。

被問及任期內有無考慮過改善制度?劉輔國指ICU在火災後做了檢討、有思考改善措施。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俞匡庭強調,討論的重點是有無在火災前檢討過?劉輔國承認當時制度不完善,以為靠市民投訴和工作人員自我監察就可保證安全。

劉輔國提到,未察覺「生口」問題就是因當時未收到相關投訴。俞匡庭質疑,這是因為ICU人員監察有疏漏,只靠承建商和註冊檢驗人員(RI)自我監管、指望無建築專業背景的市民發現問題及投訴,是否不合理?劉輔國表示同意,承認當時系統確實有盲點,事後發現有改善空間,亦承認ICU與屋宇署存在溝通問題。

獨立委員會本月15日前會將各執法部門調查工程圍標及不當行為的報告,上載至委員會網站,預計下一輪聽證會最快6月中繼續。

房屋局發言人昨日表示,自宏福苑大火發生後,審查組已全面檢視事件,並積極檢視工作制度及流程,認為在巡查、監管及跨部門協作方面有改善空間,因此主動推行六項改善措施,包括善用科技打擊造假、多管齊下加強巡查、覆檢及抽查、加強監察註冊檢驗人員和註冊承建商、加強規範降低安全風險、加強棚網監管及加強跨部門協作消除執法盲點。發言人並指出,由於正在進行大維修的樓宇風險相對較高,審查組會與相關部門在執法和運作上加強溝通和協作,並會與屋宇署就樓宇管制事宜,為審查組人員安排更多經驗分享及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