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烏茲別克斯坦新聞與大眾傳媒大學學者:香港可當連接中國與中亞「法律橋樑」

  圖:諾迪拉指出,香港可當連接中國與中亞地區的「法律橋樑」。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3日率領商貿代表團抵達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正式展開訪問行程。當前,中國已超越俄羅斯成為烏茲別克斯坦最大貿易夥伴,中烏關係處於歷史最好時期,並已升格為「新時代全天候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香港首次深度對接中亞,其專業服務優勢引發關注。

烏茲別克斯坦新聞與大眾傳媒大學國際處部門負責人、副教授諾迪拉接受《大公報》專訪時指出,隨着中烏經貿合作不斷深化,香港不僅是連接中國與世界的重要金融中心,更有潛力發揮「法律橋樑」作用,成為連接中國與中亞地區的重要法律服務中心。

助力烏國法律改革引外資

諾迪拉介紹,近年烏茲別克斯坦為吸引外資、改善營商環境實施了一系列戰略性法律改革,逐步與國際投資法規則接軌。2019年通過新版《投資和投資活動法》,確立外國投資者國民待遇、投資保護、收益自由匯出及徵收補償等基本原則,並持續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簡化行政許可,推動數字化政務建設。烏方已加入《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紐約公約》),與中國等多國簽署雙邊投資協定,在能源、基建、綠色及數字經濟領域擴大開放。

然而,從國際投資法實踐角度看,烏茲別克斯坦仍面臨挑戰:法律實施層面存在行政執法標準不完全統一,部分行業監管體系處於改革過渡階段,地方與中央政策協調機制有待完善,投資爭議預防和解決機制仍需進一步國際化。

面對這些挑戰,香港的獨特優勢正好可以發揮關鍵補位作用。諾迪拉強調,香港擁有成熟的普通法制度、高度國際化的律師及仲裁人才隊伍,以及廣泛獲國際認可的仲裁體系,能夠在四方面為企業參與烏茲別克斯坦及中亞市場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提供跨境投資法律風險評估服務,在企業進入烏方市場前,通過香港專業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合規審查和風險管理設計。第二,利用香港成熟的國際仲裁機制設計爭議解決條款,對於基礎設施、能源開發及大型投資項目合同,可優先約定香港作為仲裁地,提高爭議解決的可預見性和執行效率。第三,發揮香港國際融資平台作用,通過資本市場和金融機構為「一帶一路」及中亞項目提供融資、保險和風險分散服務。第四,在綠色金融和ESG治理方面,香港能夠幫助中亞國家對接國際標準,促進綠色投資項目可持續發展。

隨着「一帶一路」合作深入,大型基礎設施、能源開發、數字經濟和製造業項目持續增加,法律關係日趨複雜。

諾迪拉認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優勢體現在三方面:普通法體系與國際商業規則高度接軌,司法獨立性和法律透明度獲國際認可;香港仲裁裁決在全球多個司法管轄區執行基礎良好;香港推動國際調解院建設,調解機制靈活且具合作性,有望成為亞洲重要國際商事調解平台。

倡四大領域探討法律合作

諾迪拉指出,烏茲別克斯坦投資主體日益多元化,法律體系和商業文化背景更趨複雜,迫切需要一個具有國際公信力、兼顧不同法系特點的第三方爭議解決平台。未來,中烏可積極探索在大型投資合同中引入香港仲裁條款、建立中亞地區國際商事調解合作機制、推動兩地仲裁機構合作交流,並建立投資爭議預防與風險預警機制。

展望未來,諾迪拉建議兩地從四大領域探索法律合作:第一,加強法律人才聯合培養;第二,加強律師和法律機構合作;第三,推動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領域法律合作;第四,共同參與「一帶一路」法治建設。她表示,在「一帶一路」倡議與中國—中亞合作機制持續深化背景下,香港不僅是連接中國與世界的重要金融中心,更有潛力成為連接中國與中亞地區的重要法律服務中心。

通過加強法律制度交流、專業服務合作和人才培養,雙方將構建更加穩定、透明和可預期的區域法治合作體系,為未來經貿合作提供堅實法律保障。\大公報記者 王蕙如塔什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