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新思/國際商事法庭助港全面打造國際法律服務中心\朱國斌

香港司法機構宣布計劃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HKICC),這是大事,意義深遠。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航空樞紐地位,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亞太區法律樞紐,香港正通過設立HKICC進一步完善其總體爭議解決體系。計劃設立的HKICC,是高等法院轄下的專責分庭,專責審理複雜、高價值的國際及跨境商業糾紛。行政長官李家超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迅速發表支持聲明,凸顯特區政府的高度重視。這一舉措勢將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等仲裁機構以及國際調解院(IOMed)形成「三管齊下」的強大合力,鞏固香港獨特優勢。

香港普通法在國際爭議解決中的獨特戰略定位

香港作為中國唯一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在國家、亞洲和國際層面擁有獨特地位。香港憑藉其深厚的普通法傳統、獨立司法體系、雙語(中英)法律環境以及與國際規則的高度接軌與並軌,已穩居全球爭議解決樞紐前列。普通法強調判例法、先例原則和程序公正,為商業活動提供高度可預測性和透明度,這在全球商事糾紛解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在「一國兩制」憲制框架下,作為一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既可以深度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又能夠保持與國際商事規則的天然相容性與接軌。這種獨特定位使其成為連接內地與全球市場的理想橋樑和「超級聯繫人」。

在經濟全球化、「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速推進的背景下,國際商事糾紛日益呈現複雜化、高價值化和跨境化特徵。傳統爭議解決機制難以完全滿足爭議各方的多元需求。設立HKICC正是針對這一趨勢的戰略升級,與成熟的仲裁和調解機制協同,形成「訴訟、調解、仲裁」三管齊下的多元化複合體系。作為普通法橋頭堡,該體系為全球企業提供中立、專業且高效的解決方案,進一步鞏固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香港普通法體系的獨特性使其不僅能夠服務本地和國家需求,更在全球治理中貢獻東方智慧。

在國家層面,香港過去是、現在是、將來還會是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平台與通道。比如,其法律制度與國際投資貿易規則無縫對接,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企業提供熟悉且可靠的法律環境。在內地「企業出海」的跨境交易中,香港法常被選定為適用法律即準據法,這就體現了其作為國家涉外法治建設「超級聯繫人」的獨特價值。在進行中的大灣區建設中,普通法優勢能夠促進法域之間的法律規則(特別是在國際商法與投資法領域)銜接,有助於加快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

在亞洲層面,香港普通法體系在多元法律文化背景下經過競爭和歷練脫穎而出。相較於以大陸法系主導的亞洲經濟體,香港提供的以普通法為背景的法律服務具有更強的可預測性和透明度,有助於吸引區域內跨境投資。從美以伊戰爭爆發後國際資本來港避險,正好證明了香港法律體系和環境的靈活性與可靠性。此外,雙語法律環境進一步降低了語言障礙,增強了其作為亞洲爭議解決樞紐的活力與競爭力。

在國際層面,香港普通法傳統使其成為全球商務邏輯的重要參與者與持份者。《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1958年,即《紐約公約》)和《聯合國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2018年,即《新加坡調解公約》)的適用,確保香港仲裁裁決和調解協議在全球廣泛執行。香港法律專業人才儲備雄厚,一方面三大法律學院提供的法律教育與國際法律發展水平接軌,另一方面國際法律人才來港管道暢通。

「三管齊下」:全面打造爭議解決架構與機制

第一,仲裁機制專業、高效,且具有高度可執行性

香港仲裁制度以《仲裁條例》(香港法例第609章)為基礎,全面採納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示範法》,確保與國際標準高度相容。HKIAC作為核心機構,提供靈活、保密且高效的服務。其處理的案件中,國際性質佔比超過70%,涉案金額屢創新高。普通法背景下的香港仲裁裁決具有高度可執行性,成為國際企業首選,使之在區內、在國際上具有強大的競爭力。

第二,調解機制宣導和諧,保證成本效益

調解強調當事人自治與共識導向,體現「和為貴」的東方智慧。香港《調解條例》(第620章)為整個調解機制提供堅實框架。特別是,中央政府決定國際調解院(IOMed)總部落戶香港,這對增強其在全球調解領域的領先地位至為關鍵。IOMed是世界上第一個致力於通過調解解決國際爭議的政府間法律組織。今年5月初,IOMed成功調解解決了第一起國際海事糾紛案。國際調解院秘書長鄭若驊指出,此案不僅是IOMed的里程碑式成就,也是香港海事行業、特別是其海事法律和糾紛解決服務的重要里程碑。調解過程與機制具有很多優勢,如靈活、低成本、耗時短等,並且有助於維持商業關係。香港法院鼓勵調解,這進一步強化調解作為爭議解決優選的地位。調解可與仲裁或訴訟無縫銜接,形成混合模式,提升爭議解決品質。

第三,訴訟機制具有權威性和透明度

訴訟是最具強制執行力的司法救濟。訴訟程序公開、公正,透明度高。然而,傳統訴訟在處理超高價值跨境案件時,面臨周期漫長、耗費巨大的艱巨挑戰。希望HKICC的設立能夠回應傳統挑戰,並整體上提升訴訟機制的效率。

HKICC將填補香港在國際商事訴訟領域的專責機制空白,進一步鞏固其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雙重地位。它回應了全球企業對高效、確定性爭議解決的需求,尤其在中美、中歐貿易摩擦、國際與區內地緣政治風險攀升的背景下,提供中立可靠平台。根據公開資訊,HKICC將聚焦複雜、高價值國際及跨境商業糾紛,將由經驗豐富的香港商事法官主理,並可邀請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海外法官參與;後者安排定將提升審理與判決的國際視野和公信力。訴訟程序設計注重靈活性,包括雙語審理、電子訴訟和快速通道,整合普通法嚴謹性與國際最佳實踐(如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當事人還可選擇適用的法律,進一步增強法庭的吸引力。

訴訟、仲裁、調解形成爭議解決機制的強大合力

必須明確,訴訟、仲裁、調解三「管」並非平行競爭,而是有機互補,形成覆蓋全鏈條的多元化爭議解決生態,形成多元化體系的強大合力。理想的合力狀態是:

第一,全面覆蓋與靈活選擇。當事人可根據糾紛性質、金額、保密需求、關係維護意願和執行要求,自由選擇或組合機制。例如,在「一帶一路」基礎設施項目中,可先透過調解尋求共識,若失敗則以仲裁解決技術爭議,最終通過訴訟確保執行。這種靈活性遠超單一機制,滿足全球不同風險偏好或風險承擔能力的企業需求。

第二,高效率與成本優化。多元化機制減少司法資源浪費,縮短整體爭議解決時間。調解和仲裁的快速性緩解法院壓力,HKICC的專業化則提升訴訟效率。

第三,國際吸引力和規則貢獻。三「管」合力增強香港的全球法律競爭力。國際企業應該會青睞這種「一站式」平台,因為它結合普通法的確定性與亞洲調解文化的和諧性。在國家層面,這一體系服務高水平開放;在亞洲層面,它提供中立橋樑;在國際層面,它通過判例和實踐推動商事規則演進。

第四,風險分散與創新融合。三「管」協同降低單一機制風險,並鼓勵創新,如線上爭議解決(ODR)和AI輔助調解。香港普通法和法院應該對技術創新持開放態度,並引進應用新技術和新途徑。

總之,相比其他國際解決爭議中心,香港的「三管」模式更注重相互協同而非相互競爭(儘管機制之間競爭不可避免)。

邁向全球領先的解決爭議服務中心

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香港的地位和分量有目共睹。儘管優勢顯著,仍面臨人才競爭、機制銜接優化、國際推廣和數位化轉型等挑戰。基於現實考量,香港法律界不能固步自封、抱殘守缺,應加強積極應對,比如加強國際法官和調解員培訓;繼續開放仲裁市場;完善轉介規則,確保三「管」無縫對接;投資LawTech和AI應用,提升法治手段現代化水準;以及加大全球路演,展示香港普通法優勢。

展望未來,香港應繼續深化國際合作,參與並推動規則制定,在數字經濟、綠色金融和可持續發展等領域創新實踐,憑藉普通法優勢和借助「三管齊下」的強大合力,成為亞太乃至全球首選的解決爭議服務中心。讓東方之珠在法治領域綻放更加璀璨的光芒,為國際法治與良政善治貢獻香港智慧與力量。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