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計劃」與「福建計劃」申請資格及方法*

1 成為香港居民滿7年,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

•高齡津貼(生果金):70歲或以上,毋須經濟審查;每月金額為$1675

•長者生活津貼:65歲或以上,需申報入息及資產;每月金額為$4345

•離港居留:必須承諾領款期間於廣東或福建居住,每年於當地住滿60天

2 遞交申請表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香港身份證及其他身份年齡證明

•廣東/福建住址證明

•個人香港銀行賬戶證明

•近照兩張

3 申請程序

•索取申請表格:網上下載或向各區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

•遞交申請:將填妥的表格連同證明文件親身交回或郵寄至:香港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10-2111室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若已啟用「智方便+」,可直接網上遞交申請

•會見手續:遞交表格後,社署會安排會面辦理手續(須親自回港辦理)

•獲批發款:社署確認符合資格後,津貼會每月存入申請人指定的香港銀行戶口

4 特殊情況安排

•若申請人因健康狀況嚴重,無法親自回港辦理申請,可提供由公立醫院或診所發出的醫生證明。經社署核實後,社署會委託代理機構(廣東計劃為「新家園協會」,福建計劃為「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協助申請人完成手續。

查詢熱線:852 3105 3266(社會保障辦事處)

*津貼直接存入申請人內地賬戶的安排尚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