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思考/革新房屋政策 促進向上流動\林順潮
房屋問題一直是香港最深層次、最複雜,也是最牽動民心的民生議題之一。從基層家庭輪候公屋,到年輕人無力置業;從劏房戶居住環境惡劣,到中產家庭背負沉重供樓壓力,房屋問題早已超越單純的居住需要,成為影響香港社會流動、家庭發展、人口政策、人才競爭力以至社會穩定的重要課題。
本屆特區政府上任以來,非常重視房屋問題。根據房屋署最新公布的數據,公屋綜合輪候時間由2022年的6.1年下降至現時約4.7年,創下近年新低,反映政策已取得一定成績。
然而,公屋輪候時間下降,並不代表香港房屋問題已獲解決。與此同時,私人住宅市場再度升溫,樓價連續回升。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數據,私人住宅樓價指數已連續多月上升,不少市場分析預測未來數年樓價仍有可觀升幅。換言之,公營房屋供應雖有所改善,但私人住宅與一般市民收入之間的差距仍然巨大。
更令人關注的是,香港社會近年出現一種現象。過去一代香港人普遍相信「努力工作便可以改善生活」,置業更被視為人生重要目標。但愈來愈多年輕人認為即使努力工作、升職加薪,也難以追上樓價升幅,因而逐漸放棄置業夢想。社交媒體上不時出現「躺平」、「租樓一世」、「買樓無望」等言論,反映部分年輕人對未來向上流動機會感到悲觀。
這種現象值得社會深思。因為房屋問題從來不只是居住問題,而是社會流動問題。當一個社會大部分年輕人認為努力工作也無法改善居住環境,當房屋不再是可以透過奮鬥實現的目標,整體社會活力和發展動力亦會受到影響。
打造本地特色置業階梯
特區政府在香港首個五年規劃的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興建更多的出租公屋」。筆者認為,香港房屋政策若要真正取得突破,便不能只停留在增加供應的層面,而應從制度層面進行改革,重新建立一套能夠促進房屋流轉的、並鼓勵向上流動的政策和制度。長期以來,社會普遍認為香港房屋問題源於土地供應不足。這個觀點固然有其道理,但若把所有問題都歸因於土地不足,則未必能夠全面解釋今天香港房屋制度面對的挑戰。
事實上,經過多年發展,香港已建立一套龐大的公營房屋體系。目前約有接近一半人口居住於公營房屋,包括公共租住房屋、居者有其屋計劃及其他資助房屋。然而,即便如此,社會對房屋問題的焦慮卻從未真正消失。
原因在於,香港房屋制度最大的問題,並不只是供應不足,而是流轉不足。一個健康的住房制度,應當具備清晰而有序的房屋階梯。基層家庭透過公屋解決基本居住需要;當收入改善後,逐步透過資助出售房屋實現置業;再進一步進入私人住宅市場。這種由租住到置業、由資助到市場的過程,應構成一條清晰的向上流動通道。
然而,香港現時的房屋階梯卻出現明顯堵塞。目前公屋租金遠低於市場水平,月租由約539元至6295元不等,平均約2527元,與同類私人住宅租金存在數以倍計的巨大差距。如此巨大的差距,令不少家庭即使收入增加,亦缺乏離開公屋的誘因。近期,房屋委員會完成公屋租金檢討,建議今年加租2.04%,加幅介乎10元至128元,平均為51元,建議最快於10月1日生效。
坊間流傳一句說話:「得公屋得天下。」雖然這句話帶有戲謔成分,但某程度上反映了現實情況。部分家庭甚至擔心收入增加會影響公屋資格,因此不願意接受更高薪工作或額外收入來源。當制度無意中製造了這種逆向誘因,房屋階梯便難以正常運作。
另一方面,居屋本來應是連接公屋與私樓的重要橋樑,但近年卻逐漸失去原有功能。雖然政府近年增加居屋供應,但相較於龐大需求,仍然供不應求。大量家庭既不符合公屋資格,又無法負擔私人住宅價格,結果形成所謂的「夾心階層」。
這些家庭往往擁有穩定工作、願意努力儲蓄,亦有置業意願,但卻未能在現行制度下找到適合的房屋階梯。長遠而言,這種情況不利於建立積極進取的社會氛圍。因此,香港未來五年房屋政策的重點,不應只是增加多少單位,而是如何重新打通房屋流轉渠道,讓房屋階梯重新發揮功能。
新加坡在上世紀50年代面對嚴重住屋危機。據統計,當時超過七成人口居住於擠迫及缺乏基本設施的環境之中。1960年,新加坡政府成立建屋發展局,正式展開大規模公共房屋建設計劃。這不僅是一項建屋工程,更是一項國家發展戰略。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曾指出,若人民沒有自己的家,便難以建立對國家的歸屬感。因此,新加坡政府從一開始便把組屋定位為資助置業制,而非永久租住安排。組屋以99年產權形式出售予合資格家庭,可以繼承、轉售,成為家庭財富積累的重要渠道。
今天的新加坡,超過80%人口居住在組屋,而整體擁有自置物業的家庭超過92%;並且,教師、護士、公務員、工程師以至中產專業人士,大部分都居住於組屋社區。組屋並不代表基層,也不會被視為次等住房,而是一種受到廣泛認同的主流住房模式。
香港的情況則截然不同,近半數人口依賴租賃市場解決居住需求。根據房委會統計數據,香港居民中僅50.4%為業主,其餘49.6%均為租客;其中,19.3%的居民為私有房屋租客,剩餘30.3%為公共房屋租客。香港的租賃體系不僅規模龐大,且由公營租住與私人租務雙軌並存,結構遠較複雜。這種結構差異意味着香港不能簡單參照新加坡模式,而是需要打造一套屬於本地特色的置業階梯,在維持出租房屋供應的同時,更要為公屋租戶以至整體市民開拓可行的置業路徑。如何在既有制度基礎上重建房屋階梯,正是未來香港房屋政策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新加坡組屋制度的成功,並不單純在於政府興建大量房屋,而在於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住房流轉制度,讓住房政策成為推動社會流動的重要工具。事實上,若進一步研究新加坡的住房制度,便會發現其成功關鍵在於房屋政策、財政制度、土地政策以及社會治理理念之間形成高度配合,最終建立出一套能夠兼顧公平與效率的住房體系。
對香港而言,房屋政策不應只是解決「有屋住」的問題,更是要形成置業房屋階梯。使之成為促進向上流動、凝聚社會共識及提升市民幸福感的重要政策。
很多人以為新加坡組屋制度只是政府以低價出售房屋,但實際上,組屋之所以能夠維持超過60年的成功運作,關鍵在於其背後設有一套嚴密而完整的流轉機制。
第一,嚴防炒賣,確保資源用於自住。購買新組屋的家庭必須符合收入限制,而成功購買後亦不能立即出售,而是必須符合最低居住年期(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簡稱MOP)要求。現時一般組屋的最低居住年期為五年,居民必須實際居住滿指定時間後,方可進行出售或出租安排。
第二,公平分配,限制資助次數。新加坡組屋政策的申請資格必須是年滿21歲新加坡公民,而且一生只能購買最多兩間組屋,購買新組屋的收入上限為每家庭12000坡元(約72755港元);購買二手組屋沒有收入限制。此外,政府透過中央公積金制度(Central Provident Fund,簡稱CPF)協助居民支付首期及供款,讓市民有能力置業。但政府不會無限次提供補貼,當家庭收入增加後,便應依靠市場機制改善居住環境。
第三,建立二手市場,形成住房階梯。居民在符合最低居住年期後,可以把原有組屋出售,再根據家庭需要購買更大單位或其他住宅。這種安排使組屋不只是福利房屋,而是居民人生不同階段的重要資產。年輕夫婦結婚時可以先購買較小型組屋;子女出生後可以換購較大型單位;收入提高後則可以選擇私人住宅。住房需求隨着人生階段自然流轉,從而形成良性的住房生態。
研推「租轉買儲蓄計劃」
相比之下,香港現時的公屋、居屋及私人住宅市場之間仍存在較大斷層,未能形成完整的流轉鏈條。
新加坡的房屋階梯以置業為主導的「租賃組屋—出售組屋—私人住宅」階梯化供應體系。根據新加坡統計局資料,截至2024年,居住在組屋的家庭比例高達77.8%。組屋居住人口中,其中94%為出售的組屋單位,6%為租賃組屋單位。相比之下,香港是以租賃為主導「租住公屋—資助出售單位—私人住宅」的房屋供應體系。居住在公營房屋的家庭佔整體的45.4%。其中,租住公屋的家庭佔整體的30%,而資助出售單位僅僅佔整體的15.4%。未來香港房屋改革最重要的方向,是重新建立具有香港特色的「房屋階梯」,讓公屋不再成為終點站,而是向上流動的起點,以鼓勵市民置業作為房屋政策的重點。
第一,建議大幅增加資助出售房屋供應,扭轉「租重於置」的結構失衡。過去多年,香港房屋政策較側重出租公屋發展,但資助出售房屋供應相對不足。未來應重新調整公營房屋結構,提高居屋及綠置居比例,逐步建立以置業為導向的公營房屋體系。
可考慮大幅增加白表購買新公屋比例,同時大幅增加「白居二」名額,讓合資格家庭可以有更大機會買到居屋,而不是聚焦在綠表家庭,讓置業階梯流轉。公共資源的目的,是協助市民踏出置業第一步,而非成為財富累積工具。透過一次性的資助置業安排,可以更有效運用有限土地及財政資源。同時,可研究設立較長的轉售限制期,確保資助房屋主要用於居住用途,而非短期投資用途。
第二,建議有條件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活化存量公屋資源。該計劃可讓合資格公屋租戶以較低價格購入現居單位,獲得業權,實現置業目標。然而,過去推行此計劃的最大教訓,是出售後衍生的大量維修及物業管理難題。當單位業權分散,屋邨設施的大型維修費用往往令小業主難以負擔,加上業主立案法團與房屋署在管理責任上時有分歧,導致維修工程延誤、管理權責不清。因此,若重推計劃,必須提前制定完善配套方案,例如以個別屋邨為試點、設出售期限,並為不參與計劃的租戶提供原區安置及搬遷津貼,將空置單位撥予白居二市場,從制度上處理混合業權帶來的管理問題,協助市民置業。
第三,建議優化長者公屋政策,引導資源合理流轉。現時香港的公屋政策,為長者設有特定的「寬免安排」及「豁免計劃」,若公屋單位內的所有家庭成員年齡均已達60歲或以上,在申請轉換戶主(例如承接租約)時,可獲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另外所有家庭成員年滿65歲或以上,或家中有成員年滿70歲或以上,均毋須遷離現有單位或調遷至面積較細的公屋,不受「寬敞戶」政策限制。所有家庭成員均年屆70歲或以上,選擇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可享終身全免租金。
上述的政策對長者十分友好,同時也涉及成本,佔用公屋資源。筆者建議提供另一條路,若上述涉及的長者有意回大灣區安老,相關部門計算成本後,可以考慮鼓勵他們交還公屋,再提供津貼讓他們回大灣區安老,讓這些公屋資源可以活化,並提供選擇給合資格人士,可謂一舉兩得。
第四,建議推出「租轉買儲蓄計劃」,協助公屋成為置業起點。若希望提高公屋流轉率,單靠富戶政策並不足夠,更重要的是建立向上流動誘因。筆者建議可參考新加坡中央公積金(CPF)的強制儲蓄置業思路,推出「租轉買儲蓄計劃」。
在計劃下,公屋住戶每月繳交租金時,其中部分款項可撥入專屬儲蓄戶口。政府則按一定比例提供配對供款。當住戶累積達到指定金額後,可優先用作購買居屋或其他資助出售房屋的首期。這項安排最大的意義,在於把原本純消費性的租金支出,逐步轉化為家庭資產積累過程。
長遠而言,公屋居民不再只是等待輪候、入住及長期租住,而是能夠透過努力工作及持續儲蓄,逐步邁向置業。這種制度有助重建「透過努力改善生活」的價值觀,亦有助提升整體社會活力。
深化公屋制度改革,亦必須提高公共資源運用效率。現時富戶政策主要依賴住戶自行申報收入及資產。雖然目前已有相關監管機制,但在科技迅速發展的今天,仍有進一步優化空間。未來可研究在符合法律及私隱保障要求下,由稅務部門、土地註冊處、公司註冊處及相關金融監管機構建立更完善的資料核查機制,並利用大數據及人工智能技術提升審查效率。
隨着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日益深化,可研究依法建立更有效的跨境資料核查安排,防止個別人士透過隱瞞境外資產而不當享用公共房屋資源。對於故意瞞報資產者,應提高罰則及追究機制,以維護制度公平。然而,富戶政策的目的不應只是「趕人走」,而是透過建立完整房屋階梯,引導有能力家庭逐步進入置業市場,讓有限資源得以循環運用。
當然,制度改革必須有足夠土地供應作支撐。未來五年,北部都會區將是香港最重要的土地及房屋供應來源。國家「十五五」規劃明確支持北部都會區建設,廣東省「十五五」規劃首次提出積極對接北都發展策略,充分反映中央對北都建設的高度重視。
北都應成房屋制度改革示範區
筆者認為,北都不應只是增加住宅供應的新發展區,更應成為房屋制度改革的先行示範區。北都擁有土地充裕、規劃靈活、跨境聯通三大優勢,具備推行制度改革試驗的獨特條件。可提高北都資助出售房屋比例,建立以置業為主導的新型社區。同時結合智慧城市、智慧醫療、智慧安老及綠色建築理念,打造符合未來發展需要的新社區模式。此外,北都亦應與深圳及大灣區其他城市加強基礎設施對接,形成跨境生活圈,讓居民既可享受優質居住環境,亦可把握國家發展帶來的新機遇。
房屋政策的最終目標,不應只是讓市民有地方居住,更應讓市民住得舒適、住得體面、住得有尊嚴。因此,五年規劃亦應同步改善居住環境質素。
可逐步提升公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優先照顧有幼兒家庭的住屋需要。同時加快重建樓齡超過50年的公共屋邨,透過重建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土地使用效率,並增加整體房屋供應。
香港社會經過多年努力,已逐步告別籠屋和天台屋年代。未來的目標,不應只是「有瓦遮頭」,而是讓每一個家庭都能擁有符合現代生活需要的居住空間。
住房問題從來不只是建築問題,而是社會發展問題;不只是土地問題,更是制度問題。未來五年,香港必須把握「十五五」規劃及北都建設帶來的歷史機遇,推動更深層次的房屋制度改革。增加供應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重建房屋階梯,恢復房屋流轉功能,讓公屋、資助出售房屋及私人住宅形成良性循環。
新加坡組屋制度的成功經驗告訴我們,真正成功的房屋政策,不是讓居民永遠依賴政府,而是透過制度設計幫助居民逐步向上流動;不是把住房變成福利終點,而是把住房變成人生發展的重要起點。
當公屋不再是終點站,而是置業的第一步;當居屋真正成為青年家庭實現夢想的橋樑;當年輕人重新相信努力工作可以改善生活、改善居住環境,香港才能真正破解困擾多年的住屋難題,實現「居者有其屋」和「置業安居」,為長期繁榮穩定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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