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牛山/諾獎作家的癖好\喬苓

諾貝爾文學獎今天將公布。像馬克·吐溫喜歡窩在床上寫作、席勒習慣在書桌抽屜裏放一堆放壞的蘋果來刺激靈感一樣,此前已產生的一百二十二位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裏,不少人有這樣或那樣的癖好。

海明威在一九五四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他只用很少的標點符號和大寫字母,並習慣面對齊胸高的打字機和讀寫板站着寫作,當一頁完成,就把紙反過來,頁面朝下夾在紙夾板裏。海明威還會把每天的工作進程記錄在一張大表格上,上面的數字代表每天產出的文字量。

一九七一年獲得諾獎的聶魯達,一根手指曾經骨折,幾個月不能用打字機,這讓他回到了年輕時用筆寫作的傳統,當手指好了,卻發現用筆寫出的詩歌更敏感,可塑性更強。法國作家西蒙一九八五年獲諾貝爾文學獎,他不僅愛用鉛筆,還喜歡會用彩色鉛筆在手稿上標記不同的顏色,給每個主題和人物都賦予一種顏色,以便追蹤每條敘事線。

有些作家如卡夫卡習慣在深夜和凌晨寫作,一九八二年獲得諾獎的馬爾克斯則喜歡在白天工作,基本上是早晨九點到下午兩點,他曾試着下午工作,但發現下午寫出來的東西常需返工。二○一三年獲得諾獎的門羅,寫作從早上八點鐘開始,上午十一點左右結束,她還有「強迫症」,如果知道在某天要去別的地方,會盡力在之前多寫幾頁,以達到平均每天定量的寫作頁數。

一九五八年的諾獎得主帕斯捷爾納克和二○一七年的諾獎得主石黑一雄,都不喜歡被外界干擾。帕斯捷爾納克在門上釘一張紙條,上面寫「我在工作。我不見任何人,請走開」。石黑一雄則在下午四點之前,盡量不讓自己碰電子郵件和電話。

帕慕克於二○○六年獲諾獎,他不喜歡在家裏寫作,認為家庭的瑣事會傷害想像力,因此一直都在家之外另置一間辦公室用來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