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宏福苑簽約最後召集:專隊同行暖人心 釐清業權莫遲疑\陳曉峰
宏福苑業權收購工作已步入最關鍵的「最後一里路」。距離10月15日簽署買賣協議的最後截止期限僅剩數天,這是落實補償金額、鎖定後續安置與選樓資格的決定性分水嶺。在這最後衝刺階段,筆者既欣慰於前線支援團隊的貼心付出,亦為少數仍受困於業權問題的街坊感到焦急,特此再次撰文呼籲,盼全體業主認清時限、把握良機,順利跨過最後門檻。
一、專隊貼心同行釋疑慮 繁複程序毋須心驚
物業買賣牽涉嚴謹繁複的法律條文與合約程序,對不少年長居民而言,踏入律師樓面對厚疊疊的法律文件,難免感到心理負擔與不安。
值得高度肯定的是,政府安排的「解說專隊」在此關鍵時刻展現了極大的耐性與同理心。專隊成員不僅事前逐一向街坊詳細拆解合約條款,更主動陪同業主及有需要的居民前往律師樓辦理手續。在整個簽約過程中,律師與專隊成員做到化繁為簡,以通俗易懂的日常語言,逐條剖析權益與責任,耐心釋除業主心中疑慮;同時又做到有效安撫情緒,專隊全程在旁照應陪伴,讓老人家在熟悉、安心的支援下放心落筆,真正做到「以人為本、暖心同行」。
筆者在此想向仍有顧慮的街坊進一步說明:法定程序是為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而設,背後更有專業團隊全程護航,大家切莫因畏懼手續繁瑣而卻步。
二、業權須主動釐清 律師僅能協助難完全代勞
然而,在整體進度向好的同時,目前仍有極少數單位的業主面臨「業權未釐清」的瓶頸,例如涉及尚未完成的遺產承辦(申領遺產授予書)、授權書效力存疑、家庭成員聯名持有欠共識,抑或物業契據有所缺失等。
筆者作為法律界人士,必須向這部分受困業主發出切實而懇切的提醒:律師角色是「指引協助」,而非「代辦全責」。律師團隊固然能提供法律諮詢與程序指引,但家庭內部的遺產繼承申請、親屬授權書簽署、共識凝聚及證明文件搜集,始終必須由業主與其親屬親力親為、主動推進。律師無法代替當事人達成家庭協議或代行法定申辦。
此外,完成收購程序需時,時間絕對不等人,釐清業權往往涉及法庭遺產承辦處的審批或政府部門查核,每一步驟均需時日。政府已盡一切努力縮短所有行政程序,若業主不及早行動、加快辦理,一旦跨過10月15日的最後截止期限,買賣協議將無法如期訂立。隨之而來的,不僅可能痛失自願收購機制下的特惠補償條款,更會錯失優先選樓的黃金資格,而且一切後果都須由業主自身承擔。
三、把握黃金窗口 齊心跨過終點線
政府推出全方位的長遠居住安排,旨在徹底協助居民重過新生、重建社區。如今前線專隊的陪伴與專業律師的協助已為大家鋪平道路,只待各位街坊邁出最後決定性的一步。
面對10月15日最後截止期限,對於已具備簽約條件的業主,筆者呼籲切勿再作觀望,盡快在解說專隊陪同下前往律師樓完成簽署;而對於業權尚待釐清的業主,筆者呼籲務必與時間競賽,即刻聯絡律師及專隊尋求合適途徑,盡速辦妥家庭內部授權與法定證明文件。
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的猶豫與拖延,最後都只會損害自身權益,願全體宏福苑居民齊心協力辦妥手續,昂首邁向安全、舒適的美好新生活。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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