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公布系列金融措施

中國人民銀行

•將會同相關部門設立應對非銀機構大額贖回的流動性支持工具

•擴大常備借貸便利(SLF)的適用機構範圍

•推動銀行間與交易所債券市場互聯互通落地

•試點進一步便利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內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購售業務

•聯合出台《關於金融支持建設北京(京津冀)、上海(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指導意見》

金融監管總局

•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強化對跨地區跨部門和新業態新產品金融活動的監管,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着力實現全覆蓋、無例外

•扎實推進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各項舉措,支持更多外資機構和長期資本來華展業興業

•將研究完善差異化考核評價體系,推動機構有所為、有所不為

國家外匯管理局

•推出經常項目便利化一攬子政策,更好滿足外貿企業多樣化結算需求,支持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

•推出優化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一攬子政策,更好滿足企業跨境投融資和資金配置需求,服務「引進來」和「走出去」

•推動外匯市場開放發展,擴大證券公司結售匯業務試點,提升跨境服務能力,更好支持離在岸金融市場協同發展,助力人民幣國際化

中國證監會

•同意首批18隻主動ETF註冊,這是推動基金產品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市場引入更多增量資金

•支持更多外資機構來華投資展業。落實內地與香港市場「五個協同」合作新模式,加快推進人民幣股票交易櫃台和REITs納入滬深港通

•強化依法從嚴,大力培育規範健康的市場生態。全面落實「五大監管」要求,進一步強化制度機制供給,堅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大公報記者李暢、馬曉芳、郭瀚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