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譴責美領館抹黑黃之鋒案判刑 特區政府:堅決打擊及嚴懲危害國安分子

特區政府昨日就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有關黃之鋒涉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判刑所作出的言論,表示強烈反對。特區政府表示,有關言論屬毫無根據的攻擊抹黑,明顯是卑劣的政治操弄,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會見傳媒時表示,留意到在宣判後有外部勢力就案件作惡意攻擊,而這些攻擊的人,正是當日黃之鋒與羅冠聰團夥,企圖勾結乞憐及靠攏的外部勢力,他予以最強烈譴責。\大公報記者 李清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黃之鋒、羅冠聰等人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已持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積極推動美國通過涉港法案,公然乞求外國對華對港制裁。於本案中,黃之鋒已承認控罪及相關犯罪事實,包括與潛逃者羅冠聰等人串謀透過不同方式,乞求包括美國在內的外國或境外勢力,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和其官員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敵對行動(例如美國撤銷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在其法律下所享有的特殊待遇),明顯相關行為已危害國家安全,而美國有關敵對行動背後的險惡用心亦昭然若揭。

判監10年具阻嚇性

發言人表示,法庭亦清楚指出,黃之鋒及羅冠聰二人是本案的主腦及呼籲外國實施制裁及敵對措施的最前沿倡議者,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持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法庭判處黃之鋒監禁10年,判刑理由有節有理,當中指有必要就被告人夥同其他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表達社會對此厭惡,並達至判刑須具阻嚇性的目的。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肩負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堅決打擊及嚴懲反中亂港分子及境外勢力的代理人,定必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特區政府促請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立即停止對香港特區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指手畫腳,亦不要再捏造事實擾亂視聽。

肩負維護國安憲制責任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會見傳媒時表示,他留意到宣判後,有外部勢力就案件作出惡意攻擊,而攻擊者正是當日黃之鋒與羅冠聰企圖勾結、乞憐及靠攏的外部勢力。對此,他予以最強烈譴責,並強調香港市民必須認清事實。

鄧炳強續說:「就黃之鋒而言,法庭已給予充足時間讓他考慮是否就控罪辯護。由於鐵證如山,他只好認罪,這反映警方依法緝捕、律政司依法檢控,均有理有據。」他強調,法庭在判刑時詳細列明理由,充分體現黃之鋒是經公平、公開的司法程序才被判刑,彰顯特區法院一貫堅持的法治精神。

鄧炳強指出,特區政府肩負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定必堅決打擊及嚴懲反中亂港分子,以及境外勢力的代理人;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力防範、制止及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