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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辭職是夏博義唯一出路\龍眠山

已淪為過街老鼠的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揚言不會退出英國自由民主黨,也不會辭主席一職,擺出「誰奈我何」的姿態。這只能說明,夏博義不僅狂妄自大,而且不長記性。

同樣是大律師的公民黨郭榮鏗,曾濫用臨時主持的權力在立法會搞攬炒,在激起公憤、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表聲明譴責後,郭榮鏗依然嘴硬,盡顯「我是大狀我怕誰」的囂張。到頭來,郭榮鏗被DQ議員資格,宣布永遠退出政壇,更連累公民黨在立法會「一鍋端」。

再看黎智英,身為傳媒大亨,又是外部勢力在港利益總代理人,更是美國副總統及國務卿的座上客,論名氣、身家及在攬炒派中的地位,比夏博義不知強了多少倍。他本人也有恃無恐,不把特區政府放在眼內,國安法落實後仍頂風作案。如今的他,官司纍纍,鐵鏈纏身,正在赤柱監獄「度假」且不得保釋。

還有戴耀廷,「佔中」的始作俑者及攬炒的鼓吹者。當年高呼「去飲」時,是何等的威風八面;撰文「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的宿命」時,又是何等的得意忘形,但最終逃不了攬炒者必自炒的命運。

攬炒派有一個共性,就是高估自己的能量,低估中央及特區政府撥亂反正的決心及能力,結果無不是自取其辱。就夏博義而言,他以英國政客的身份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本身就涉及利益衝突;他利用公會主席身份攻擊國安法,更是陷大律師公會於危險境地。有建議引用《社團條例》取締大律師公會,或者另起爐灶,成立認證大律師資格的新組織,這些都值得研究。再說,夏博義帶頭成立的「香港人權監察」多年來接受外國獻金,有勾結外力、違反國安法之嫌,法律不會是擺設。

夏博義的前景不會比郭榮鏗們好到哪裏去,大律師公會需要及時「切割」,不要淪為夏博義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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