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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野豬患」不除不行\龍眠山

漁護署近日在深灣道捕殺了數隻野豬,回應了民意訴求,但也引起動物關注群組的反彈,理由不外乎野豬有生存權利等,更有人列舉數字,指過去5年狗攻擊人類的次數比野豬多,質問為何單單針對野豬。

其實,野豬繁殖力強,在香港沒有天敵,加上近年漁護署暫停獵殺,導致其過分繁殖,氾濫成災,野豬與人爭道已是司空見慣,野豬成群結隊進入鬧市更成為香港一景。雖然野豬一般不會主動攻擊人,但畢竟野性難馴,傷人事件時有所聞,要求處理野豬氾濫的民意高漲。漁護署早前已向立法會說明將恢復狩獵活動,今次出手,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生活在山林的野豬近年不斷進入市區,除了數量太多,需要另找覓食之地,也因為有人餵食改變了野豬的習性。這會導致野豬對人類的依賴,長遠削弱其野外生存能力,可謂「愛之適足以害之」。還有,野豬食量驚人,大量啃食植物根部,破壞植被,不利其他動植物的生存,已成為大自然的負擔。

另一方面,動物身上多帶有原生病毒,進入市區與人類接觸,容易造成交叉傳播,沙士及新冠疫情相繼爆發已是深刻的教訓。

從各地經驗看,維繫生態平衡是基本做法,在美國可以合法地獵殺野豬、野牛,在澳洲可以合法地捕殺袋鼠。日本政府鑒於近年野豬、鹿增長失控,男性狩獵隊員不足,甚至要招募女性加入狩獵隊。在內地,退耕還林等措施導致野豬數量激增,也需要人手控制其數量。香港的做法與其他地方慣常做法沒有什麼兩樣,不值得大驚小怪,更不該吹毛求疵。

控制野豬數量需要多管齊下,人工絕育、狩獵都是選擇,也有必要加重罰則以禁止餵飼野豬等野生動物的行為。總之,捕殺野豬是合法合理的做法,切勿上綱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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