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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園/為「年」正名\蓬山

上世紀八○年代,筆者正在讀小學。看過一部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動畫片《除夕的故事》,卡通形象風格來自傳統的木版年畫,濃濃的國風氣息。內容講的是一隻名叫「夕」的怪獸,張牙舞爪,為禍人間,百姓懇求灶王爺上天請命。神農身邊的仙童「年」得知後,在臘月三十下凡間,舞動紅綢,發動火攻,除掉了「夕」。

為了慶祝勝利,老百姓就將臘月三十叫作「除夕」,並將正月初一稱為「年」,以紀念仙童的功績。紅綢、火攻等也演變成了掛紅燈籠、貼紅春聯、燃放鞭炮等習俗。這個故事邏輯清楚,又很符合懲惡揚善、崇尚英雄的觀念,給筆者留下的印象極深。後來查資料才知道拍攝於一九八四年。

不料,若干年後,又看到一部新拍的關於過年的卡通片,而「年」居然成了怪獸,被老百姓合力制服。以至於影響到不少影視、動漫、網遊,設計了兇神惡煞的「年獸」形象。這讓筆者很是憤憤不平,這個邏輯首先就不通嘛。「年」除掉「夕」,大家慶祝除夕、過年,合情合理。如果說年是怪獸,大家避之不及,怎麼還會用「年」來命名最隆重的節日,高高興興迎接新「年」呢?後來發現,有同感的不止筆者一人,很多「七○後」「八○後」都吐槽「毀童年」「意難平」。

根據「網絡考據學派」的聯合努力,古代小說、筆記之中,其實並沒有年獸、夕獸的概念,這是大致到清末民初,隨着報刊出版及通俗文藝的發展,才被小說家創造出來的新IP。而後被任意發揮改變,扭曲了形象,「年」才時而是英雄,時而為怪獸。

中國人的節日,大多都賦予一些苦難的意味,用以向上天表達謙卑與感恩,但總有神仙英雄救苦救難,受人景仰。所以,就算是藝術創作,也該為「年」正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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