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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典故解讀/同室操戈

解釋:

比喻內部鬥爭,或者是內訌。

出處:

「子南知之,執戈逐之,及衝,擊之以戈。」

《左傳·昭公元年》

典故:

春秋時期,鄭人徐吾犯的妹妹長得很美,鄭穆公的孫子公孫楚很是喜歡,便與她訂婚。想不到公孫楚的堂兄公孫黑也看上這位姑娘,又派人送去聘禮。徐吾犯很是為難,於是就請教當時鄭國的宰相子產應該怎樣做。子產說,嫁予誰人應該由你的妹妹自己決定。於是徐吾犯約了公孫楚與公孫黑來自己家,讓妹妹選擇嫁給誰。

公孫黑當日打扮得十分華麗,帶着大量禮物前來拜訪。而公孫楚就穿着一身軍服,帶着兩把弓前來拜訪。徐吾犯的妹妹覺得公孫楚是個真正的男子漢,於是就答允嫁給公孫楚。沒想到公孫黑不服這個結果,把皮甲穿在外衣裹面去見公孫楚,想要殺死他從而霸佔他的妻子。公孫楚知道他的企圖,於是就拿着戈去追趕他,兩人一直追趕至交叉路口,公孫楚就用戈擊傷公孫黑。公孫黑於是就四處和別人說:「我本懷着一番好意去見公孫楚,沒想到他居然擊傷我。」

由於兩位都是鄭穆公的孫子,一時之間大家議論紛紛。子產得知此事後,就說道:「確實兩人都有道理,但是我認為錯的是公孫楚。公孫黑是他的堂兄,又是國家的上大夫,拿着戈去攻擊他,這樣既是不尊重政令,也不尊重長者。不過公孫楚也罪不至死,所以將他流放至外地,不要讓他再留在此處了。」於是就將公孫楚流放至吳國了。後來「同室操戈」這個詞語,就用來比喻兄弟不睦或內部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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