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詳情頁

銀保監新政 整治違規關聯交易

【大公報訊】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通知》整治保險機構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內部人等關聯方通過關聯交易挪用、侵佔、套取保險資金,輸送利益等行為,並鼓勵保險機構建立資金運用關聯交易舉報機制、自律規則、自律公約等,以發揮行業自律組織作用。

銀保監昨日在官網發布《關於加強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保險機構開展資金運用業務不得通過隱瞞或者掩蓋關聯關係、股權代持、資產代持、抽屜協議、陰陽合同、拆分交易、互投大股東等隱蔽方式規避關聯交易審查或監管要求;不得借道不動產項目、非保險子公司、第三方橋公司、信託計劃、資管產品投資、銀行存款、同業拆借,或其他通道、嵌套方式變相突破監管限制,為關聯方或關聯方指定方違規融資。不得通過各種方式拉長融資鏈條、模糊業務實質、隱匿資金最終流向,為關聯方或關聯方指定方違規融資、騰挪資產、空轉套利、隱匿風險等。

罰則方面,針對股東及關聯方,包括納入不良股東名單、限制股東權利、責令轉讓股權、限制市場准入等;針對保險機構,包括沒收違法所得、限制業務範圍、停止接受新業務、吊銷業務許可證;對相關責任人特別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罰款、撤銷任職資格、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終身進入保險業。對自查自糾、主動整改到位的保險機構,可視情形予以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或不予行政處罰。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