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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賣樓/規管新盤增透明度 出辣招遏炒風

樓市在過去25年經歷不少變化,其中新盤市場的運作更趨透明。2003年沙士後樓市炒風重燃,特區政府接連出手,包括加入一手銷售條例規管新盤賣樓模式,並引入多項辣招打擊炒賣。

1997年前樓市炒風熾熱,但回歸後遇上亞洲金融風暴,樓市泡沫爆破,在2003年沙士更陷入谷底,負資產宗數達10.6萬宗。樓市至2003年尾才復甦,炒風也乘時而起,最終促使特區政府部署出招。事實上,發展商當年的賣樓手法備受爭議,如新盤推售時沒有樓書及價單,亦沒有事先入票等抽籤的程序,項目取得預售樓花同意書後,發展商可以隨時推盤,買家在完全不知詳情下,只能靠代理向發展商埋枱「傾價」搶貨。

過去賣樓手法惹爭議

即使2008年受金融海嘯衝擊,本港樓市僅調整半年多即重展升勢,多個新盤開售均出現搶貨現象,場面混亂,特區政府於2010年4月拋出「九招十二式」,包括100個住宅單位以上的大型新盤首張價單,須最少50伙或總數五成;而提供100伙以下的小型項目,首張價單最少30伙或總數三成,杜絕「唧牙膏式」賣樓。同時所有新盤必須提供樓書,開賣前3日出價單等,全方位提高銷售透明度。這就是後來於2013年立法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的原型。

「九招十二式」在2010年的6月1日生效,發展商很快適應,但仍有經紀及發展商職員違規銷售,特區政府耍出撒手鐧,於2013年4月29日實施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包括「九招十二式」提及過的首張價單伙數必須是全盤的兩成、價錢須以實用面積表述、賣樓前7日必須上載樓書,3日前推出價單及銷售安排;示範單位須開放予公眾拍照及度尺等,自始新盤賣樓透明度大增。

另外,特區政府於「九招十二式」實施後5個月,首度推出額外印花稅(SSD),其後為杜絕炒家買賣公司及內地人來港炒樓,於2012年10月26日推出買家印花稅(BSD),以及加強版額外印花稅(SSD 2);復於2013年2月22日推出雙倍印花稅(DSD),三辣稅齊施以遏制炒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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