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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加強舞台安全 檢討過時法例

音樂組合MIRROR紅館演唱會前晚發生恐怖意外,舞台中央一塊重達數百公斤的巨型電子屏幕突然墜下,導致5人受傷,其中一名舞者重傷。事件震驚全城,紅十字會昨日表示收到160宗求助,包括現場目睹事件及觀看新聞後感到不安者。特區政府高度重視事件,行政長官李家超責成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和其他相關部門展開全面調查,並檢視同類表演活動的安全要求,以保障表演者、工作人員及公眾的安全。這一事件其實也提醒大家,香港不少法例落後於時代,需要全面檢討完善。

紅館傷人事件看似突然,其實並非沒有徵兆。早在綵排期間已經險象環生,不少舞者對舞台安全表達擔憂。在前三場演唱會中,至少已有兩場發生意外。曾多次在紅館舉辦演唱會的藝人郭富城日前表示,紅館演唱會通常提前三、四日踩台,以確保熟悉台上環境,而在歌手踩台前,亦應該反覆驗證安全才可。可惜,種種徵兆未能引起足夠警惕,終於在第四場演出期間釀成大禍。有工程師相信,今次事件涉及懸掛電子屏幕的鋼索沒有固定好,相關人員亦沒有做好覆檢工作。舞台藝術從業員工會則認為,主辦單位難辭其咎。

根據現時制度,演出活動主辦方自行聘請舞台製作人員,然後由在現場監察的註冊工程師覆檢認可。這就涉及兩個層面,首先是舞台製作人員是否足夠專業,其次是覆檢是否嚴格。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指出,過去兩年舞台表演活動減少,製作人員嚴重流失,如果製作生疏,舞台安全得不到保障,也可能導致意外發生。他建議設立發牌培訓制度,以保障舞台製作行業安全。

其實,紅館啟用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當年的舞台設計相對簡單,監管也相對寬鬆。踏入資訊時代,為了吸引觀眾,舞台從燈光設計、大屏幕到旋轉平台,各種機關密布,務求新奇驚艷,對舞台設計的要求越來越高,更廣泛應用高科技,需要考慮各種變量,否則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潛伏安全危機。這不僅要求舞台製作者經過專業培訓,取得相關資質,對覆核者的要求就更高。事實上,紅館近年來已多次發生意外,有藝人跌傷,有觀眾跌死,今次事件再次敲響警鐘。李家超要求全面調查,並舉一反三,正是應有之義。

此次紅館意外衍生出更多的思考。香港是法治之區,講究遊戲規則,各方面的監管相當全面,部門做事緊跟程序,循規蹈矩。但問題是,香港不少法例都有些年頭了,當年很先進、很科學、很管用,放在今日的現實之下,恐有落伍之嫌。就拿郊野公園來說,當年香港人口不多,不存在拓土難,人們更擔心郊區亂建房屋破壞生態環境,因此將大片山野保護起來。但現在香港面對缺地發展難題,郊野公園是否一點都不能碰?再如諮詢制度,尊重居民意願是好事,但另一方面,社會多元,言人人殊,達成共識談何容易,諮詢復諮詢的結果,就是建屋周期越拖越長。如果香港繼續跟隨現有制度,不思變革,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就不可能得到破解。

「祖宗不足法」。所有制度都是人為的,且受到時代的局限,時移勢易,有關制度必須與時俱進,而不能畫地為牢,自縛手腳。特區政府要強化舞台安全的監管,也要檢視教育、醫療、房屋、安老等等方面的法例,這是走進新時代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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