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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依法追究違例餐廳\龍眠山

大公報揭發有餐飲公司非常猖狂,不僅大搞「辱華餐」,多道菜式以近代中國屈辱史作賣點,牟取暴利,還涉嫌違例售賣食品及酒類,更有違反抗疫令之嫌。該公司不知法律為何物,有關部門應果斷執法,以儆效尤。

經營食肆必須領取食肆牌照,向客人提供酒類則需申請酒牌。如果提供魚生等限制類食品,則需要提前向食環署申請,由後者發出書面批准。還有,所有餐飲處所必須遵守抗疫令,包括入門掃安心出行,提供24小時快測陰性結果;禁止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酒吧每枱最多4人,其他餐飲處所每桌不得超過8人。

但有關「辱華餐」的經營者,涉嫌違反了上述所有條例,既沒有申領任何餐飲牌照,每枱人數亦遠超上限,現場有表演者為客人倒酒,更是令人側目。

相關經營者是外國人,招待的食客也以外國人為主,這不禁令人思疑,在香港回歸二十五年後的今天,難道外國人還享有「治外法權」,不受香港本地法例的約束?這是不是新時代的「辱華」方式?

大公報直擊報道,引起社會廣泛回響。有關餐飲公司一方面急急移除水牌,亦在網上刪除「辱華」菜式,企圖銷毀證據,另一方面辯稱晚宴是「私人活動」。是否「私人活動」,一看是否收費;二看客人是否互相認識。大公報記者在網上訂位,支付了3200元入場,當晚的其他客人亦互不認識,足證所謂「私人活動」乃是詭辯。法律界人士直指有關公司「掛羊頭賣狗肉」,敦促執法部門嚴肅跟進。

食環署曾稱三次派員突擊巡查有關地址,卻沒有發現違例經營,但在看到大公報最新報道後,表示將轉介有關部門跟進。如果食環署或其他執法部門有意向大公報索取有關證據,大公報無任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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