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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思考/「文化+金融」能擦出新火花?\蘇曉明、林玥彤

就算是平時不多留意文化藝術活動的市民,近日也會見過鋪天蓋地的M+特別展覽「草間彌生:一九四五年至今」的宣傳品。該展覽不單是M+博物館今年旗艦展覽之一,更是有銀行成為特別展覽的首席贊助,有關銀行也成為M+首個領銜合作夥伴,這種合作模式激發起筆者對文化和金融行業互相合作的一些探索。

香港的文化藝術活動一向不乏金融機構贊助,例如巴塞爾藝術展、藝趣嘉年華均是由金融機構贊助,中銀香港也是香港故宮博物館與戰略合作夥伴,香港故宮最新特別展覽「藝苑尋珍——列支敦士登王室收藏名品」,亦是由金融機構贊助。而許多海外國家和地區的殿堂級博物館和重大藝術活動都離不開金融機構的支持。

「文化+金融」這概念並非新鮮事,本地金融機構與文化界有相對豐富合作的經驗,但特區政府的政策卻鮮有提及。反觀內地這概念是政策重點,基本上都由政府主導或半官方機構大力支持。本文將簡介內地文化金融政策發展。

文化金融是內地文化政策非常重要的部分,被視為國家的特色金融業態之一,採取了相對頂層的政策設計。基本上,它是指為服務文化及創意產業而形成從信貸、融資、投資到資產管理等一系列的特殊金融活動。一方面,金融機構能夠賦能文創產業,為文化發展提供資金和其他類型的支持,讓文創企業借助金融的力量發展自身業務;另一方面,文創產業也能為金融機構開拓文化市場和空間,可為金融行業提供拓展轉型的方向。

2014年,文化部(現為文化和旅遊部)、人民銀行、財政部共同發布《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從中介服務體系、信貸、直接融資、對外貿易、文化消費、資產管理等多方面對文化金融發展作出了部署。這份文件算是目前最新的全國性文化金融專門文件。

隨後,文化金融的公共政策體系逐漸成熟,成為文化生態整體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2021年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十四五」文化產業規劃》,第八章也提出要深化文化與金融合作,包括從完善政策體系、創新服務機制,以及擴大投資方面入手。除此之外,2019年發布的《文化產業促進法(草案送審稿)》亦有專屬文化金融的章節。

大灣區建設提供新機遇

地方政府層面,文化金融也受到重視,更被納入區域發展策略。北京、深圳、廣州、成都等地都有相應的文化金融作為。例如2018年北京銀監局、北京市文資辦發布《關於促進首都文化金融發展的意見》,持續發展當地的文化金融服務體系。其中一個具體例子是今年9月,北京銀行將為國家文創實驗區中的文創企業提供超過500億元的信貸支援。數據顯示,國家文創實驗區已經累積為1847家文化企業提供貸款融資257億元,成功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近三分之一。同時,國家文創實驗區也是全國首個超過千億的文化產業功能區。

深圳市亦於今年6月發布《關於推進文化與金融深度融合發展的意見》。透過多年前已成立的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促進文化金融發展,相信日後也會有更多的具體例子出現。

顯然,香港特區積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過程中,文化金融會是未來文創產業發展的思考方向之一。如今特區政府與業界逐漸深化「產業化」發展,自然要開始想想如何吸引更多資金支持、如何擴大市場規模等問題。香港有穩健的金融體系、豐富的營商環境和極具創新能力的人才,那麼套用到文創產業時,又能否擦出新的火花呢?

團結香港基金藝術及文化研究主任、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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