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詳情頁

灣區舊事/大埔海與香港古代之採珠業

  上圖:吐露港古稱媚珠池,自南漢開始就是採珠場,至明代才日漸式微。左下圖:《天工開物》有關於蜑民下水採集珍珠的畫像。右下圖:《廣東沿海圖》有記錄大步頭的位置。

香港之有採珠,始自南漢。南漢劉氏割據嶺南,後主劉鋹,於大寶六年(963)設立媚川都,徵民為兵,額二千,於大步海專事採珠,大埔海亦稱媚珠池,當地漁民則稱其為珍珠江。

大埔海,香港內海,位新界東北,古稱大步海,英稱Tai Po Hoi,又名吐露港Tolo Harbour,舊地圖作沱羅港、陀羅港。因位大埔旁,故稱大埔海。大埔海一帶水域,古屬媚川都,為著名產珠之地,所獲之珍珠,為進獻朝廷之貢品,故歷代多以提舉或中官管理。採珠工作為善泳蜑民之專業。南漢劉氏佔據廣州稱帝時,曾大量採取,以為宮殿裝飾,並輸出圖利。《宋史·太祖本紀》載:「建隆四年(南漢大寶六年、963)……置媚川都,定其課令,入海五百尺採珠。所居宮殿,以珠玳瑁飾之……」同書〈劉鋹傳〉載:後主劉鋹「所居宮殿以珠、玳瑁飾之。」

蜑民潛入海採珠 傷亡慘重

大步海之珍珠滿足了嶺南君王之慾望,卻未為百姓帶來富足,反而招致巨大之苦難及不幸。《文獻通考》載:時人採珠「以石縋足,蹲身入海,有至五百尺深者」,致使溺死、被大魚咬死者,不計其數。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載:「……旁人以繩繫其腰,繩動搖則引而上。先煮毳衲極熱,出水急覆之,不然,寒慄而死。或遇大魚蛟鼉諸海怪……往往腹潰折股,人見血一縷浮水面,則蛋死矣。」明陸容《菽圃雜記》亦載:「珠池在海中,蛋人沒而得蚌剖珠。蓋蛋丁皆居海舶中,採珠以大船環池,以石懸大索;別以小繩繫諸蛋腰,沒水取珠。氣迫則撼繩動,舶人覺,乃絞取,人緣大索上。前志所載如此。聞永樂初,尚沒水取,人多葬魚腹,或繩繫手足存耳。因議以鐵耙取之,所得尚少。最後得今法;木柱板口,兩角墜石,用本地山麻繩絞作兜,如囊狀;繩繫沿兩旁,惟乘風行舟,兜重則蚌滿,採珠之法,無踰此矣。」可見採珠對民之禍害。這些能採珠者,多為蜑民。

南漢滅亡(971)後,宋太祖於開寶五年(972)以採珠禍國害民,令行廢止。《文獻通考》載:「(宋)開寶五年(972),詔罷嶺南道媚川都採珠。」《宋史·高宗本紀》載:「二十六年(1156)閏十月,罷廉州貢珠,縱蛋丁自便。」並撤除媚川都,取消官府買珠,採珠中止,以安民心。可惜不久之後,宋廷又恢復採珠。

元大德《南海志》卷第七〈寶貝:珠〉載:「元貞元年(1295),屯門寨巡檢劉進程、張珪建言:東莞縣地面大步海內生產鴉螺珍珠。又張珪續言:本縣地名後海、龍岐及青螺角、荔枝莊,共二十三處,亦有珠母螺出產。」當中之青螺角、荔枝莊,位今吐露港對出之赤門海峽。經行省委官試採屬實,定議採撈。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以蜑民700戶做採珠戶,官給口糧,令其在大步海及惠州珠池三年一採。

元延祐四年十二月(1318年1-2月)設立廣州採金珠子都提舉司,在大步海持續採珠。《元史》〈食貨志〉、〈歲課〉亦載:「珠……在廣州者,採於大步海。」足見香港地區直至元代仍為重要珍珠產地。

產量劇跌 明廷放棄採珠

明洪武七年(1374),因採珠5月僅得半斤,官方認為產珠已盡,決定放棄,並且遷往合浦。採珠事業一直持續至明朝中葉才日漸式微。明神宗三十三年(1605),因廣東珠池蜃蚌日漸減少,明廷下令停止採珠,亦禁止民間私採。詔罷後,便無再採。大埔海一帶之蜑民,遂有仍以舟楫為宅,捕魚為業者,或轉陸居而業漁農。古代香港之採珠業亦逐漸衰微。

香港珠海學院中國歷史研究所教授暨香港歷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蕭國健教授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