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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增加誘因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香港大學昨日舉辦創新創業日,介紹一批科研成果,同時校方公布支援初創企業的新措施,包括成立科創中心助師生尋找投資者、設4億元創業引擎基金,而提高發明人可獲的知識產權收入比例,由現時的3成倍增至7成,更具有積極意義,不僅強化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更可提供足夠誘因,鼓勵科研人員創新發展,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從而惠及大眾。

本港院校科研水平在國際上名列前茅,但在知識產權轉移方面遠遠落後於海外的大學。年前有調查顯示,本港所有大學的知識產權收入,竟然不足牛津大學的七分之一。就初創企業而言,美國和新加坡頂尖大學一年內成立的衍生公司數目,已經超過香港許多優秀大學多年來的總和。為什麼本港大學科研能力強,但發明專利權收入和初創企業數量卻不能與之成正比?癥結在於本港大學在知識產權政策等方面不夠靈活。

申請專利是研究成果市場化的第一步,亦是大學基礎研究能否成功落地的重要指標。但申請專利需要時間,涉及不少成本。在一些西方國家,大學科研人員可獲得知識產權收入的7成或以上,而由專利權衍生的初創公司盈利,絕大部分或全部歸發明者所有,如此一來,發明者就有足夠的動力申請知識產權,並成立初創公司。但就本港而言,大學擁有發明者的知識產權,在知識產權收入分配上,校方拿大頭,發明者分到的比例較小。如果成立初創公司,需向校方提交一筆費用或部分股權。由於經濟誘因不足,一些科技人員有了發明創造卻不積極申請專利,導致不少創新成果被投閒置散。

需要看到的是,本港院校在知識產權政策方面不僅落後於西方國家,也比內地遜色。內地各省市推動高質量發展,允許高校科研人員取得七成的知識產權收入,對科研人員參與工作外的科研活動也採取彈性政策,這大大增強了科研人員的創新創業熱情。

這些年來,本地學者及智囊機構一直在大力倡議大學在專利權和授權許可政策上提供更大的彈性,增加發明者的收益比例,並接受衍生的初創公司以少量股權換取技術授權許可,以減少初創公司的現金流壓力,令初創公司可以快高長大。有關呼聲得到特區政府、高校及社會各界的重視,港大昨日公布的一系列新措施,正是順應這方面的呼聲。有理由相信,有關新政策必將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熱情,加快知識產權的產業轉化。港大還成立創科中心及創業引擎基金,這對鼓勵年輕人投身創新也會產生積極效果。

香港在創新創業方面正迎來黃金時代。一方面,香港被定位為國際創科中心,國家對香港在創科方面的支持力度有增無減,包括資金和人才「過河」,以及讓香港科創人員更多地參與國家重點項目;另一方面,特區政府全力以赴搶企業、搶人才,對創科投入的資源持續擴大;加上大學方面紛紛「拆牆鬆綁」,可謂如虎添翼。更別說共建大灣區,本港大學的科研能力結合內地的產業規模、廣大市場,實現落地應用,為本港的創新創業帶來了源頭活水。

推動科技創新,需要制度機制創新作保障,香港要完善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相關機制。香港大學的新舉措具有積極探索意義,值得其他院校乃至特區政府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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