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建基於穩定的金融系統和法治環境,得益於獨特的地理位置和便捷的交通網絡,這使得香港與世界各主要經濟體之間保持着緊密的聯繫。多年來,特區政府和相關機構通過監管和維護金融市場贏得了國際投資者的信任,使香港成為其中一個重要的商業和金融中心。更重要的,在複雜的環境下,「雙法雙機制」確保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鞏固和提升。
香港擁有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和大量專業人才,包括銀行、保險、證券和資產管理等領域。在全球金融市場中,這些機構發揮着重要的作用,並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金融專業人士來港工作及投資。這些金融基礎設施和人才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競爭力所在。此外,中央一直支持和促進香港的金融業發展,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高水平安全支持高質量發展
香港之所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並非僅僅依賴於國際投資者的信心。雖然外部投資對本港的經濟發展具有積極推動作用,但更重要的是香港能夠發揮獨特的角色,既服務國際投資者,也服務國家更高水平開放。這種雙重角色使得香港在全球金融體系中具有特別競爭力,與內地有着緊密的經濟聯繫和互補性,使其成為國家與世界之間的重要樞紐。香港不僅為內地提供對外開放的視窗,也便利國際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
更重要的是,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現了相容互補,充分發揮了「雙法雙機制」的制度優勢,在香港全面構建了一個既維護安全穩定又促進良政善治的體制保障。因此可以毫無後顧之憂地輕裝上陣,全力聚焦經濟發展、謀求進步、惠及民生、增加幸福,為本港創造一個更加繁榮、更美好的家園。這一制度安排充分體現了國家對本港的支持和尊重,確保了本港高度自治和法治原則的延續。這種政治穩定和法治環境為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地位是不可替代的,更不存在所謂的「玩完」,香港將一如既往繼續用好「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得天獨厚優勢,善用作為國家唯一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特殊地位,發揮「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實現高質量發展。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實施進一步加強了法治的基礎,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明確、具體且可預測的法律依據。因此,有人提出所謂「郁下犯呢個法或者嗰個法」的言論,根本是無稽之談。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條文上,已非常清晰地界定了罪與非罪的邊界,多年來的司法經驗,亦已經為國安法律界定涉事主體的罪與非罪、罪行大小及嚴重程度提供了具體的判斷標準,讓相關人員得以精確把握執行方式和程序,精細落實各項法律措施。「紅線」越清晰,公眾才越清楚言論自由的界線,對表達權利和自由的保障也才更為有力。
安全的環境不是必然的,而是需要大家合力構建和不斷維護的。事實上,一些對國家及香港不友善的勢力出於各種原因,一直沒有停止過抹黑破壞舉動。由於香港在國家發展中扮演着獨特的角色,所以他們試圖削弱本港的功能和國際化,來達至打壓中國的目的,這一圖謀昭然若揭。安全和發展是相互依賴、相輔相成的關係。高質量的發展必須由高水平的安全來支持和保障,而高水平的安全又會帶來持久的穩定環境,更有利於高質量的發展。根據法治原則制定和執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正好提供了一個高水平的安全環境,使本港能夠穩定推進高質量的發展。
香港有了更安全的發展環境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的權益和安全。因此,無論個人的身份或地位如何,每個人都應該遵守法律的規定,並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只有通過遵守法律,我們才能確保社會的和諧穩定,保障每個人的安全和福祉。
此外,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香港市民及整個社會的共同責任。當國家安全受到挑戰時,全港市民應該同心協力,人人都履行公民責任,盡力維護國家安全。我們必須警惕那些背離法律精神、損害國家安全的言論,這種言論往往具有惡意或危害性的。只要人人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自覺尊重遵守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及其他法律,香港一定能開創更好的未來。
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