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術發展局音樂組主席梁建楓:
今次提出的全面檢討藝團資助制度,建立「進出機制」,目的是為了激勵藝團,帶動行業的產業化發展,提升業界藝術風氣。以往資助藝團都比較固定,現在政策的出台,會令一些既有藝術水準、也有創意的藝團,也可以獲得政府的資助,從而令愈來愈多的藝術家和藝團因此受益,已獲資助的藝團也能努力提升自己的藝術水準。然而,業界也不可因為有了這個機制,依靠資助,前提還是要做出好節目,且已擁有一定效果的運營能力。
香港靈宵劇團主席兼創辦人謝曉瑩:
針對重訂「政府管理的文藝場地預訂政策」,將專業表演與團體用途分開處理,帶動產業化發展,我感到非常振奮,專業劇團無論在表演場地和排練各配套,一直和業餘團體互爭,如專業團體能獲優先處理,在各方配套配合後,藝術水平想必能有更大的提升。唯是如何斷定專業和一般團體,這標準的訂立並不容易,必須謹慎。
至於優化「藝團借用學校場地試驗計劃」,鼓勵學校與藝團建立夥伴關係,在非上課時間開放校舍和設施供本地中小型藝團作排練之用,以提供足夠的基礎建設,我們也有一些獲得資助的項目,得到配對有時形同雞肋。在使用時間上必須有更好的規範,如果周日不能用,晚上又不能用,那藝團可使用率就很低。細節要規劃好,藝團才能妥善配合。
大公報記者 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