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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3洞察/港穩定幣監管 規範與創新並重\蔣照生

  圖:香港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成為亞太首個確立穩定幣發牌制度的地區。

近期美國與香港在穩定幣立法上幾乎同步發力,引發全球加密與金融界的高度關注。美國參議院以壓倒性票數通過《2025年美國穩定幣創新指導與建立法案》(GENIUS Act)的程序性動議,為該國首部聯邦層面的穩定幣法案打開立法通道;而香港立法會則三讀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成為亞太首個確立穩定幣發牌制度的司法轄區。

東西方同頻提速,不僅反映出穩定幣在全球金融體系中地位日增,更折射出中美在數字金融領域的戰略博弈與制度構建思路的差異。

穩定幣已不是加密圈的邊緣資產。據OKG Research統計,當前全球穩定幣市值已接近2500億美元,五年間增長超22倍;年初至今穩定幣交易量接近3.7萬億美元,全年預計將逼近10萬億美元。以USDT、USDC為代表的美元穩定幣已在新興市場普遍用於交易匯款,部分地區規模甚至超過傳統支付系統。

上述趨勢令監管機構不得不正視:穩定幣已成為跨境資本流與數字主權競爭的重要一環。如果再不加強監管,就意味着放棄貨幣主權與金融穩定的把控權;若過度監管,又可能扼殺創新。因此,美國與香港近期加速立法實屬必然。

筆者參考渣打銀行在美國財政部借款諮詢委員會(TBAC)報告中的估算邏輯,結合當前監管利好和機構熱情,預測2030年全球穩定幣供應量將達到3萬億美元,年交易量超過100萬億美元。

發展空間較美更廣

儘管美港兩地穩定幣監管路徑有所不同,但「錨定法幣、足額儲備、持牌合規」的共識貫穿始終。GENIUS Act聚焦「支付型穩定幣」,要求不得附帶利息,以避免其變相成為證券類金融產品,強調美元的主權延伸;香港則在保障儲備的基礎上未完全排除含利息結構,更多地為Web3創新留出空間。

制度方面,美國採用「聯邦─州」雙軌制,為穩定幣發行提供三種路徑:銀行或其子公司申請發行需受美聯儲、FDIC(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等銀行監管機構監管;非銀行機構可向OCC(美國貨幣總稽核辦公室)申請成為聯邦許可發行人,或通過州監管機構獲取牌照。香港則由金管局統一發牌,覆蓋錨定港元及向港人提供服務的所有穩定幣。此外,美國重點防控境外非合規穩定幣輸入市場,授權財政部設定黑名單;香港則更關注本地穩定幣與金融穩定,開放性更強。

從訴求看,美國意在通過穩定幣強化美元的全球主導地位,同時為短期美債創造結構性買盤。OKG Research估算,若到2030年穩定幣市值達3萬億美元,儲備中50%為短期美債,將產生1.5萬億美元美債需求,足以媲美中國或日本的外資持倉。美國正在以此強化美元數字主權及財政穩定。而香港則希望藉穩定幣法案打造「監管友好區」,吸引全球Web3企業落地,推動香港成為亞太地區的合規創新樞紐,其監管設計注重兼容性與彈性,反映出「兼顧金融穩定與制度創新」的監管邏輯。

重塑Web3生態環境

穩定幣立法最直接的影響,是為Web3應用提供合規的支付與清算基石。主要體現在三個層面:

1)重塑DeFi(去中心化金融)資產體系。DeFi過去廣泛依賴USDT、USDC作為交易對和抵押品,但因其合規屬性不明確,機構投資者大多持觀望態度。GENIUS Act等法案落地後,合規穩定幣將成為鏈上金融的核心清算資產,引導協議嵌入KYC(了解你的客戶)、AML(反洗錢)模塊,催生「可審計的鏈上銀行網絡」。

2)推動鏈上支付系統成型。Visa、Stripe等已將USDC納入商戶結算流程,Web3錢包以合規穩定幣支持更多日常支付場景。「智能賬戶+合規穩定幣」可實現去銀行化點對點清算,重構全球支付結構。

3)夯實RWA(現實世界資產)與數字貿易的底層架構。穩定幣的鏈上法幣屬性將為證券型代幣發行、地產代幣化、債券清算等RWA場景提供可編程的支付資產,打通鏈上與現實資產之間的價值閉環。

未來,穩定幣將不再是Web3的附屬物,而是推動其邁向主流的原力之一。對香港而言,穩定幣監管領先一小步,就可能在未來數字金融競爭中贏得制度話語權與市場先發力。

(作者為OKG Research資深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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