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報訊】積金局表示,歡迎金發局就提高強積金可投資領域多元化的建議。對於准許強積金基金投資於上市私募股權基金方面,積金局考慮到直接投資於私募股權所涉及的較大風險,例如流動性、估值及透明度等,故在滿足一般核准準則的前提下,可投資經積金局個別核准、證監會認可在港上市的私募股權基金。積金局會視乎每個申請進行審慎審核,並要求投資於此類資產的總額限制,訂為基金淨資產值10%內,以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
積金局指出,讓強積金基金適當投資於另類資產類別,可減少對股票和債券等較傳統資產類別的依賴。至於將私募信貸納入強積金可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積金局認為同意目前市場對私募信貸沒有一致的定義,當中亦涉及流動性和透明度風險,需要審慎考慮及有充分理據支持。
局方會繼續密切留意所有與強積金可投資範圍相關的發展,並持續進行有關研究,以保障和推進計劃成員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