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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出台12新措 推動在閩優質台企上市

【大公報訊】綜合新華社、中新社報道:中國人民銀行12日發布消息稱,其近日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從四方面提出12條政策措施。其中提及,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閩優質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

《若干措施》提出,優化兩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態,服務台胞台資企業登陸第一家園建設。允許福建省內銀行為台胞在閩合法合規商品房交易相關款項辦理跨境人民幣收付業務。福建省內銀行可在「展業三原則」基礎上,為台胞辦理商品房交易相關的跨境人民幣收付款及境內支付業務。

同時,支持在福建開展境外人員境內支付服務先行先試,提升境外來閩人員支付服務水平。統籌兼顧優服務與控風險,制定實施便利化措施。持續推行線上預約開戶。指導銀行加大自動取款機(ATM)改造力度、開通境外銀行卡支取人民幣現金功能,在重要場景加快外幣兌換點建設和自助兌換機布放,提高外幣兌換服務水平。

《若干措施》支持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相關措施包括:鼓勵審慎合規銀行創新金融服務,自主辦理試點優質企業真實合規的新型跨境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台資企業在福建開展再投資依法參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外債、境外上市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台資板」創新升級,加強與新三板合作對接,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閩優質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鼓勵更多台資企業參與大陸金融市場發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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