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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國安公署與警方國安處昨日就一宗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採取聯合行動,搜查涉案6人及一個組織的住所及辦公室。這是國安公署與警方國安處首次展開聯合行動,執法過程嚴格依法行事。

維護國家安全屬於國家事權,根據《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的有關規定,經公署署長批准,公署可要求警方國安處協助和配合,包括為公署對涉案人士進行約談作出安排。在昨日的案件中,國安處依法獲得法庭手令搜查涉案人士的住所,及涉案組織位於葵涌區商業大廈的辦公室,檢取了包括銀行文件及器材等證物作進一步調查,亦要求涉案人士交出所有旅行證件。案件仍在調查當中,國安處會繼續依法為公署提供協助和配合。

5年前香港國安法頒布落實,成為香港的定海神針,推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並進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但由於國際地緣政治複雜化,香港面對的國安風險依然嚴峻,極少數反中亂港分子仍不死心,並與境外勢力勾結,蠢蠢欲動,圖謀不軌。就在本月初,警方國安處拘捕一男四女,涉嫌鼓吹「港獨」、「台獨」,其中35歲男子虛報在啟德體育園放置炸彈及引爆,被落案起訴四項「詐彈恐嚇行為」罪。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表示,發展和安全是「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不單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是每一個香港市民的應有之義。期望各界緊記,之前亂象是香港歷史上永遠抹不去的傷疤,敵對勢力仍然死心不息,不斷尋找機會危害國家和特區的安全,因此要時刻警惕國家安全風險,不能鬆懈麻痹。

國家安全高於一切,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香港的繁榮穩定,就沒有市民的安居樂業。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才能有效應對新形勢下出現的各種風險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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