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展和安全是「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不單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是每一個香港市民的應有之義。
過去一段長時間,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不設防」,讓外部勢力有機可乘。從2012年的「反國教」,到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6年的「旺暴」、2019年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境外勢力不斷煽風點火,甚至提供資源,破壞社會安寧,嚴重威脅特區政府的管治。面對如此嚴峻的局面,中央果斷出手,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在香港頒布實施,填補了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安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方面的短板。
自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以來,執法部門有法可依,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社會秩序迅速恢復,經濟得以發展,法治亦得以彰顯,市民的權利自由及根本福祉得到更好保障。
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成果
在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期間,有98.6%的意見表示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反映立法有強大的民意基礎。
營商環境得以不斷改善,國際企業亦對香港法治信心持續增強。在剛公布的《2025年世界競爭力年報》,香港全球競爭力再上升兩位至全球第3,是2019年後,香港首次重返三甲。當中,在「營商效率」方面,排名由世界第7升上世界第2。在《世界經濟自由度2024年度報告》,香港在165個經濟體中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世界正義工程在每年發表的《法治指數》的「秩序與安全」項目上,2024年香港位列全球第9,亞洲第3,排名遠比英、美等國高。
嚴防國安風險
不過,我們必須警惕,敵對勢力仍然死心不息,利用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的獨特環境和生活模式,施展「顏色革命」的一貫套路,就是通過惡意滲透影響市民,再透過他們在香港的代理人,在香港鼓吹「港獨」思想,試圖以香港作為踏腳石,去危害國家和特區的安全。
我們必須嚴防國安風險,包括:
(一)外部敵對勢力仍通過抹黑和所謂的「制裁」妄圖危害我們的國家安全;(二)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和行為,包括繼續宣揚「港獨」;(三)本土恐怖主義:個別不懷好意的反政府人士,可能利用年輕人的赤子之心,美化暴力和恐怖活動,散播他們的錯誤思想,荼毒下一代;以及(四)軟對抗: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假新聞、假消息,通過輿情、網上發酵等手段製造事端,達到分化社會,或者挑動香港與內地之間的矛盾,或其他負面情緒的不軌企圖。
應對策略
因此,我們不能鬆懈麻痹,自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特區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包括:
第一、加強情報收集及執法
我們會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高效打擊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截至2025年6月17日,在所有相關的法律之下,涉及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案件中,總共有332人被拘捕;就這些案件,有189人和5間公司被檢控;其中165人和一間公司已經被定罪,當中已經包括了已經被判刑或者等待判刑的個案。
第二、對抹黑言論的及時反駁
美西方國家長期對特區維護國安的工作進行抹黑和作出失實的報道:甚至個別本地報刊亦經常作出誤導性的報道。我們必須反駁這些有目的的抹黑行為。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保安局已經針對外國政客、反中亂港組織、外國及本地媒體對失實言論和偏頗報道作出超過200次的反駁,向大眾揭示這些意圖以假消息、假新聞誤導市民的惡行,向市民大眾講出事實真相。
第三、要優化法律工具
面對變幻莫測的國家安全挑戰,我們必須不斷檢視風險,優化法律法規和執行機制。我們於今年5月13日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兩項附屬法例刊憲生效,並已在6月11日完成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讓我們更有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以及持續加強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有關的附屬法例既不會賦予公署任何新的權力,亦不會為特區或特區的人士帶來新職責,也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和機構和組織的正常運作。
而剛在6月12日,中央駐港國安公署首次按附屬法例第3條,要求警方國安處協助和配合,採取聯合行動,就一宗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約談涉案人士,展開了國安公署及國安處依法合作維護國安的新篇章。
第四、加強跨部門協作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3)條,公職人員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為此,我們將會盡快推出指引,列明政府人員應如何在執行職務時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包括留心「軟對抗」的出現,並採取積極的應對行動。
第五、深化宣傳教育
特區政府透過多管齊下的方法深化宣傳教育,以在社會上形成知法、守法、護法的風氣。例如在正規教育方面,在學校課程加入國安元素,舉行升旗儀式及唱國歌;在社區教育層面,透過國家安全展覽廳和地區導師培訓計劃,提升市民大眾的國家安全意識;透過個別活動包括香港國安法網上虛擬展覽、全港學界國家安全常識挑戰賽、國安漫畫繪本、線上國安動漫系列及短劇等,提升大眾慎思明辨的能力。
當社會上每一個人都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全社會共同努力就能築牢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那麼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壞分子和行為都無所遁形。
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