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很多消費者習慣於在網絡購物之前先查一查「第三方測評」再決定是否購買。但第三方測評也會出現了一些「收錢詆毀」「夾帶私貨」等不規範行為。對此,法律界人士向大公報表示,需健全第三方測評的相關行業標準和自律準則,同時還需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監管。
「第三方測評裏收錢詆毀、製造虛假評論等等可不是簡單當『託兒』,情節嚴重是要承擔民事、刑事法律責任的。」廣東風采新紀元律師事務所律師賀國帥告訴《大公報》,根據民法典,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行為造成不利影響和後果的,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應承擔侵權責任。以營利為目的,在直播平台上有償提供發布虛假信息、或有償提供刪除信息等服務,可能涉嫌《刑法》規定的非法經營罪。在直播間發布大量負面彈幕,以停止發送差評彈幕為由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則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
去年底,「第三方測評誠信自律同盟」成立,同盟公約提出,測評內容發布者不得對測評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等作虛假商業宣傳。賀國帥認為,相關部門需健全第三方測評的相關行業標準和自律準則,以確保測試方法科學透明,保證數據真實,且具有可追溯性。另外,測評發布所在的社交媒體或短視頻平台方也需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第三方測評方的資質審核。對虛假測評,拉踩式測評等應及時下架、限流。\大公報記者趙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