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社交媒體上開始流行「遺願清單」。
網民們會將自己的「遺願清單」發上社交媒體,雖然千人千面,但也頗有規律可循:最多的是「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去馬爾代夫浮潛,五嶽打卡,去一次西藏,去看一次極光,去看一次金字塔,去南極……然後就是「體驗多樣人生」:克服恐懼完成一次跳傘,參加一次馬拉松,寫一本自己的回憶錄,學習圍棋……
與其說這是「遺願清單」,不如說是一個人生的待辦事項。儘管只差兩個字,但「遺願清單」和「遺願」卻帶着完全不同的氣質:「遺願」屬於死亡,「遺願清單」則屬於生命;「遺願」是風燭殘年時的耿耿於懷和牽腸掛肚,「遺願清單」則是屬於年富力強時的雄心勃勃和魂牽夢縈。
轉念一想,和所有的待辦事項總是會被各種瑣事耽誤,往往「半永久性」停留在「代辦」狀態一樣,這些事情之所以被寫上「遺願清單」,不也正是因為我們總是想做而做不了嗎?而阻止我們將某件事從清單上劃掉的原因無非是「沒錢」或是「沒閒」——若是財務自由,不被朝九晚五的上班所困,去馬爾代夫、去西藏、去看極光企鵝金字塔又有何難?去跳傘、去馬拉松,去寫書、學圍棋,又有何難?莫非……待到有錢有閒時,清單上的事項就真的只能變成「遺願」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