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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穩推進/推簡樸房登記 有序取締劣質劏房

  圖:特區政府提出《簡樸房條例草案》,目標明年3月1日推出簡樸房登記及認證制度,為告別劣質劏房邁出重要一步。

住屋問題困擾不少香港基層市民,現時約有11萬戶家庭居住在劏房,部分人住在環境惡劣的劏房,住屋環境和生活質量得不到保障。為有序取締劣質劏房,現屆政府提出立法規管住宅分間出租單位,並提出《簡樸房條例草案》,將於7月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目標明年3月1日正式推出登記及認證制度,為告別劣質劏房邁出重要一步。

確保居住環境安全合理

《簡樸房條例草案》早前刊憲,旨在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確保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環境。條例規管有兩份或以上租約的單位,要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符合一系列有關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內部樓面面積、樓底淨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照明及通風、廁所、供水點、水電錶等,並須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如有人將未獲認證的分間單位出租,須負上刑事責任,租客則不會涉及法律責任。

為確保規管安排平穩推進,政府制定了過渡安排。政府設為期12個月的登記期,讓現存分間單位所處的住宅單位進行登記。同時,給予已登記住宅單位內的分間單位為期36個月的寬限期,以便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沒有登記的分間單位、已登記但寬限期屆滿的分間單位,以及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均須申請認證成為合標準的簡樸房,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曾表示,預計現時約25%劏房須改動面積以符合簡樸房要求,保守估計四年後,將有約八萬個合規格的簡樸房供應,加上公營房屋建屋量上升,簡約公屋工程將於2027年全面完成,以及有2.1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相信四年後的房屋供應與現時情況將「完全不同」,房屋供應足夠,租金不會上升。\大公報記者 鄭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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