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穩定幣條例將於8月起生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昨日表示,屆時金管局將開始接受牌照申請,目前正就落實條例具體指引進行市場諮詢,爭取盡快訂立指引。
許正宇強調,按統一標準審批申請,包括審視穩定幣發行人在不同領域是否需具備充分的配套、關鍵的能力和經驗,例如儲備資產管理及資產的安全保障系統、有效的價格穩定機制和全面可行的贖回政策,以及科技安全、風險管控和反洗錢等方面的能力等。若應用場景牽涉其他地區,申請人必須有完善的計劃及足夠資源,確保自身及商業夥伴持有所需牌照,以及在進行穩定幣相關活動時遵守香港及其他區的相關法規。而香港的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具靈活性和開放性,允許持牌發行人可選擇不同法定貨幣幣種,作為發行穩定幣的錨定法幣。
許正宇指出,特區政府會繼續以「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又依循國際標準和慣例的監管制度,促進香港數字資產市場健康。而財庫局及金管局也一直就穩定幣的監管和發展與本地和其他地區的持份者,包括潛在穩定幣發行人、市場人士、專業服務提供者等,進行積極溝通。
許正宇稱,特區政府已發布了《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涵蓋推進數字資產應用場景及跨界別合作的政策方向,並闡明探討以穩定幣作支付工具。為展現特區政府對穩定幣發展的支持及作領頭作用,在《政策宣言2.0》廣邀市場參與者就穩定幣的應用提出建議,例如:如何用以提升特區政府支付的效率。
實現各種應用場景 解決痛點
至於如何釋放穩定幣的發展潛力?許正宇指出,特區政府及監管機構將繼續提供有利的環境及必要的監管指引,促進香港持牌穩定幣發行人探索並實現不同的穩定幣應用場景,以解決經濟活動中的實際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