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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中方引領瀾湄六國打擊電詐

  圖:《大公報》調查組年初推出《「賣豬仔」揭秘》系列專題,引起各界對東南亞電詐犯罪活動關注。

國家安全戰略專家、西北政法大學非洲研究院副院長張金平在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在瀾湄六國合作(即「瀾滄江─湄公河合作」)方面,中國能夠起到引領作用。他表示,未來中國應對不同國家可以採取不同的合作策略,以雙邊合作帶動多邊合作,最終實現與各國合作的機制化、常態化,並增強各國社會的參與度,推動成立區域性執法安全合作組織。同時,推動構建執法安全合作的利益補償機制,發揮中國與周邊國家已有國際組織的作用。此外,還要注意推動東盟和國際刑警組織等促進成立區域性執法安全合作組織。

擴大刑事司法引渡範圍

在雲南大學周邊外交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任華看來,緬甸電詐園區不會一下子全部消失,殘存的電詐團夥活動仍會對中國等地區國家的安全和各國公民財產安全仍構成潛在威脅。任華認為,對於瀾湄六國合作,應重點加強執法安全合作。「現有的執法安全合作主要圍繞特定案件的偵查開展合作。以這種個案協商的方式開展國際警務執法合作,嚴重依賴各國的合作意願和積極性,未來還應拓展和深化在刑事司法自主等方面的活動,如在押人員的出庭作證、刑事訴訟轉移和引渡等等。」任華表示,還應提升刑事司法協助和引渡範圍與深度,以及協調各國政策監管差異,「特別是要協調各國政策監管差異往往成為中國與周邊國家執法安全合作先導條件,是中國高度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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