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港現時每日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乘客量約88萬人次,當中的士服務佔八成,網約車佔兩成。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網約車規管框架設計有四方面考慮,核心以民為本,的士與網約車各有不同優勢和定位,的士服務會是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主要提供者,而網約車則擔當輔助角色,兩者可以並存互補。
運輸及物流局引述交諮會及運輸署委託顧問研究數據顯示,目前每日個人化點對點服務使用人次達88萬,當中的士佔69萬人次、網約車佔19萬人次,比例約為八比二。有超過七成的受訪的士司機有透過網約渠道取得訂單,其載客行程中約三分之一是透過網約渠道取得,而其餘行程的乘客則是直接在街上截車。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現時社會上對網約車服務有一定的需求,但的士服務依然是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主要提供者,而網約車則擔當輔助角色,且的士司機的主流客源仍然是在街上直接截乘的乘客,反映的士有其獨特的營運優勢。
的士牌價升跌不影響方案推進
網約車規管框架設計有四方面考慮,以乘客為首位,必須做到以民為本、安全出行;讓司機有更多元的選擇及多一些生意,讓市民坐車時感到安心;為的士及網約車平台提供良性競爭;最後是確保道路管理有序,故網約車數量必須有總量控制。
網約車合法化後對的士牌價的影響受關注,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的士與網約車並非「零和」、「對立」的關係,立法框架是希望提供更多乘車選擇予市民,聆聽到的士牌主對於的士牌價的意見,惟牌價由市場決定,「牌價升跌唔影響(方案)推進、唔會窒礙速度同決心」,方案有助的士業界進步,平衡不同持份者利益,並以市民利益放在首位。
網約車規管框架將車費釐定交到網約車平台手中,由平台與乘客自行釐定,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參考世界各地情況,乘客一般會以較高的協定價錢叫車,有地方亦曾出現割喉式減價惡性競爭,「平啲對市民好啲,但影響司機生意收入,影響質素」,政府不希望窒礙競爭,透露擬定附屬法例的時候,有需要「預設權力」令到網約車營運不會不利市民利益。\大公報記者 曾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