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及物流局昨日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網約車規管框架,提出對網約車運營平台、司機與車輛實施發牌規管,對於爭議較大的網約車數量封頂等問題則暫時留白,有待社會凝聚共識,不斷優化方案。特區政府繼前日發出第一個的士車隊正式牌照,接着提出分階段規管網約車的立法建議,邁出關鍵一步,展現了直面棘手難題改革求變的勇氣,體現了實事求是的態度,受到各界歡迎。
網約車平台於2014年進入香港市場,吹皺了一池春水。香港的士業服務長期質素參差,與市民的期待存在相當大落差,網約車為市民提供了多元化選擇,因此受到熱烈歡迎。但另一方面,網約車長期缺乏監管,在車輛和乘客安全保障、保險及司機專業水平方面存在不少弊端;特別是網約車動了的士業界的奶酪,搶走了不少生意,雙方矛盾叢生,齟齬不斷,影響社會和諧。
網約車作為新經濟業態,是大勢所趨,但的士業仍有其存在價值,的士司機的生計也不能被漠視。如何讓兩者和平共存、公平競爭,的確相當棘手。11年過去了,問題如故,但不能一直拖下去。新一屆特區政府上任以來,不再遇着問題繞道走,而是展現了改革破局的決心,在推出的士車隊制度、希冀從根本上改善的士司機服務態度的同時,着手將網約車規管納入立法程序,雙管齊下,是順應市場需求和保障公眾利益的明智之舉。
今次提出的網約車規管框架,涵蓋幾個明確的方向。包括:政府對平台、司機與車輛均設立發牌規管,任何人無牌照營運平台或提供網約車服務,均屬違法;所有網約車司機必須領有網約車司機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5年,不得轉讓,但可續期;申請者需滿足年齡及私家車駕駛經驗的要求,5年內沒有嚴重交通定罪紀錄,並通過指定考核;的士牌照持有者可直接申請駕駛網約車資格,毋須另行考試;所有網約車必須購買第三方保險;網約車每年續期,需交納牌照費,每程網約車服務也要交納一定費用。
根據規管框架,對網約車平台及網約車司機的數量不作限制,但對網約車數量設限,至於限額是多少則未作規定。事實上,社會上對規管網約車有共識,爭議的焦點是網約車數量。的士業為保障自身利益着想,希望網約車數量越少越好;消費者卻不作如此想,希望在乘車方面有更多的選擇。特區政府必須平衡乘客及的士業界的利益,既要有利於競爭,又不能做濫市場,需要中間落墨。已有一些立法會議員就網約車數量提出建議,有待社會各界繼續理性討論,凝聚共識。內地、美國、英國等世界上不少地方在規管網約車方面已早着先鞭,有不少成功的經驗,可為香港提供有益借鑒。
從特區政府推出立法框架,明確規管大方向,同時在尚未有社會共識的立法細節方面留下一定空間,反映出特區政府既有改革決心,也有破解問題的務實舉措。先易後難,分階段推進,着實是明智之舉。否則,如果立法一開始就觸及最棘手問題,陷入激烈爭辯的漩渦,反而欲速不達,耽誤了立法進程。
的士及網約車各具優勢,各有市場,完全有條件並存。規管網約車關乎公眾利益、的士行業長遠發展和新經濟業態的有序健康成長。相信特區政府在推進立法規管過程中,將持續聽取社會各界及持份者的意見,不斷優化立法方案。社會各界也應秉持理性、客觀的態度,積極參與討論,共同將好事辦好,為構建一個規範、有序、高效的出行服務市場貢獻力量。